[發明專利]一種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09630.5 | 申請日: | 2007-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97043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4-01 |
| 發明(設計)人: | 陳志豪;蕭輔邦;宋良知;劉世蕘;李建忠 | 申請(專利權)人: |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11/00 | 分類號: | B62K11/00;B60K1/00;B63B22/08;F03G5/02 |
| 代理公司: | 廈門市首創君合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張松亭 |
| 地址: | 361006福建***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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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組合式 充電 健身 電動車 | ||
1.一種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包含:
一電池模塊;
一健身充電器,該健身充電器具有一充電控制器及一設有一第一腳踏部的發電機模塊;以及
一電動車體,該電動車體具有一主車架部及一第二腳踏部,該主車架部連接于一握把單元、一前車輪組、一后車輪組及一椅墊單元;
所述電池模塊可與該健身充電器或者所述電動車體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腳踏部設置于所述主車架部的一端或所述前車輪組中。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腳踏部包含一對腳踏板及一對旋轉臂。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腳踏部是支撐桿。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把單元中設有一控制面板。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健身充電器更進一步包含一阻尼系統且發電機模塊可與所述阻尼系統連接。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電機模塊可與所述充電控制器連接。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模塊設置于椅墊單元或主車架部中。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車輪組包含一輪圈馬達。
10.一種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包含:
一電池模塊;以及
一電動車體,該電動車體具有一主車架部、一發電/動力單元、一充電控制器及一腳踏部,該主車架部連結于一握把單元、一前車輪組、一后車輪組及一椅墊單元;
若踩動該腳踏部,所述發電/動力單元產生電力,并經過調整后傳送至該電池模塊儲存;
若未踩動該腳踏部,所述電池模塊提供電力給該發電/動力單元,使所述電動車體獲得電力來前行。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模塊設置于該主車架部中。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電/動力單元是一輪圈馬達。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把單元中設有一控制面板。
14.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體更進一步包含一阻尼系統且所述發電/動力單元可與所述阻尼系統連結。
15.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電/動力單元可與該充電控制器連結。
16.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式充電健身電動車更進一步包含一用以固定該電動車體的車體固定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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