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測定嘧啶代謝能力的制劑無效
| 申請號: | 200710005967.9 | 申請日: | 2002-03-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38638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3-12 |
| 發明(設計)人: | 稲田睦;池井暢浩;野野村英二;入江康夫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塚制藥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K49/00 | 分類號: | A61K49/00;A61K49/18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楊青;樊衛民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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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測定 嘧啶 代謝 能力 制劑 | ||
1.一種利用呼氣確定被試者嘧啶代謝能力的制劑,其包含作為活性成分的除5-氟尿嘧啶之外的嘧啶化合物或嘧啶代謝化合物,在所述化合物中,碳原子被標記上同位素,使得制劑在給被試者施用后能夠產生同位素標記的CO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劑,其中嘧啶化合物是二氫嘧啶脫氫酶的底物或該底物的前體,二氫嘧啶脫氫酶是嘧啶代謝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劑,其中嘧啶代謝化合物是二氫嘧啶酶或β-脲基丙酸酶的底物,這兩種酶均是嘧啶代謝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劑,其中嘧啶化合物是選自尿嘧啶和胸腺嘧啶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制劑,其中嘧啶化合物是選自去氧氟尿苷、替加氟和卡莫氟中的至少一種二氫嘧啶脫氫酶底物前體。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劑,其中嘧啶代謝化合物是選自二氫尿嘧啶、5-氟二氫尿嘧啶、二氫胸腺嘧啶、β-脲基丙酸、氟-β-脲基丙酸和β-脲基異丁酸中的至少一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劑,其中同位素是選自13C和14C中的至少一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劑,其通過檢測呼氣中同位素標記的CO2的排出行為來確定被試者嘧啶代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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