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維持電梯轎廂上方的頂部余隙的可縮回的止動器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680055095.0 | 申請日: | 2006-06-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472824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7-01 |
| 發(fā)明(設計)人: | J·M·岡薩列斯羅迪爾;F·M·塞韋拉莫拉列斯;J·J·卡瓦列羅加西亞;F·德爾里奧桑斯;A·德米格爾烏爾奎霍;A·蒙松西蒙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蒂斯電梯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5/00 | 分類號: | B66B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曾祥夌;劉華聯(lián) |
| 地址: | 美國康***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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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維持 電梯 上方 頂部 縮回 止動器 | ||
1.一種用來限制電梯對重的運動的電梯組件,包括:
止動器部件,其樞轉地支撐在所述止動器部件的第一末端附近, 使得所述止動器部件在縮回位置和使用位置之間能夠移動;在所述縮 回位置,所述止動器部件的第二相反末端垂直地與所述第一末端對 齊;在所述使用位置,該第二末端垂直地偏移于所述第一末端,并且 所述止動器部件相對于所述縮回位置成斜角;以及
在所述止動器部件的所述第二末端附近的導向部件,所述導向部 件具有樞轉地連接到所述止動器部件上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 第二部分具有用于與固定的垂直表面接合的至少一個臂,使得當所述 止動器部件從所述縮回位置移動到所述使用位置時,所述導向部件限 制所述止動器部件的所述第二末端在水平方向上移動的距離,所述導 向部件包括沖擊板,當所述止動器部件處于所述使用位置時,所述沖 擊板至少部分地覆蓋所述止動器部件的所述第二末端,所述沖擊板配 置成與所述電梯對重的相應部分形成物理接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組件包括:
對重,其被支撐以相對于所述止動器部件進行垂直運動,并且其 中,如果在所述止動器部件處于所述使用位置時所述對重處于相應的 垂直位置,則所述對重接觸所述導向部件的所述沖擊板。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組件包括:
至少一個固定的垂直部件,并且其中,在所述止動器部件處于所 述使用位置時所述至少一個臂與所述固定的垂直部件上的表面接合。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臂配 置成垂直地移動,并當所述止動器部件在所述縮回位置和所述使用位 置之間移動時所述至少一個臂沿所述表面移動,并且所述第一部分同 時地相對于所述止動器部件樞轉。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該導向部件第二部 分包括:
兩個臂,各臂與所述固定的垂直部件上的表面接合,兩個臂中的 各個臂具有相向的末端,并彼此隔開,使得所述固定的垂直部件的一 部分容納在所述兩個臂的末端之間。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組件包括保持 部件,其具有相對于所述止動器部件在保持位置和釋放位置之間能夠 水平地運動的銷;在所述保持位置,所述銷與所述止動器部件接合以 將所述止動器部件保持在所述縮回位置;在所述釋放位置,所述銷不 與所述止動器部件的運動相干涉,并且其中,只要所述銷處于所述釋 放位置,則所述止動器部件被偏置以從所述縮回位置移動到所述使用 位置。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止動器部件能 夠手動地從所述使用位置移動到所述縮回位置。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組件包括至少 一個信號裝置,該信號裝置包括:
至少一個開關,其用來檢測所述止動器部件何時處于所述使用位 置;以及
至少一個可見或可聽的指示器,其配置成響應于所述至少一個開 關提供所述止動器部件的所述使用位置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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