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及其控制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51632.4 | 申請日: | 2006-1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60640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2-04 |
| 發明(設計)人: | 長谷川景子;井上敏夫;安藤大吾;戶祭衛;福井啟太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20/00 | 分類號: | B60W20/00;B60K6/20;B60K17/04;B60L11/14;B60W10/04;B60W10/06;B60W10/08;B60W10/10;F02D29/02;F16H61/02;F16H59/74;F16H61/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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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及其 控制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混合動力車輛中的控制裝置及其控制方法。
背景技術
以往,作為這種車輛,提出具備可向車軸側輸出動力的發動機以及電機,并且當對控制發動機的怠速運轉時的控制值進行學習的學習條件成立時,直到該學習結束為止都禁止發動機停止的方案(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在該車輛中,通過直到控制值的學習結束為止都禁止發動機停止,從而使學習控制值的機會較少的混合動力車輛中的學習變得適當從而改善怠速運轉。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平11-107834號公報
但是,對于具備可向車軸側輸出動力的發動機和經由變速器可向車軸側輸出動力的電機的車輛,除了確保學習控制值的機會之外,還希望考慮基于變速器狀態的控制值的偏差,以使學習更加適當。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車輛及其控制方法的目的之一是,在具備可向車軸側輸出動力的內燃機和經由變速器可向車軸側輸出動力的電動機的車輛中,使內燃機的怠速運轉的控制量即怠速控制量的學習更加適當。此外,本發明的車輛及其控制方法的目的之二是,在具備可向車軸側輸出動力的內燃機和經由變速器可向車軸側輸出動力的電動機的車輛中,抑制怠速控制量的學習值的偏差。進而,本發明的車輛及其控制方法的目的之三是,在具備可向車軸側輸出動力的內燃機和經由變速器可向車軸側輸出動力的電動機的車?輛中,確保學習怠速控制量的機會。
本發明的車輛及其控制方法為了達成上述目的的至少一部分而采用以下方式。
本發明車輛的主旨是具備:
內燃機,該內燃機能夠向車軸側輸出動力;
電動機,該電動機能夠輸入動力和輸出動力;
變速裝置,該變速裝置與所述電動機的旋轉軸和所述車軸側相連接,隨著變速檔的變更進行所述旋轉軸和所述車軸側之間的動力傳遞;
要求驅動力設定裝置,該要求驅動力設定裝置設定所述車軸所要求的要求驅動力;
學習判定裝置,該學習判定裝置根據包括所述內燃機進行怠速運轉的條件和所述變速裝置的變速檔為預定變速檔的條件的預定學習條件,來判定是否要學習所述內燃機的怠速運轉的控制量即怠速控制量;
學習執行裝置,該學習執行裝置根據所述學習判定裝置的判定結果來執行所述怠速控制量的學習;以及
控制裝置,該控制裝置當由所述學習判定裝置判定為不要學習怠速控制量時,控制所述內燃機、所述電動機和所述變速裝置,使得伴隨所述內燃機的間歇運轉和所述變速裝置的變速檔的變更,將基于所被設定的要求驅動力的驅動力輸出至所述車軸;當由所述學習判定裝置判定為要學習怠速控制量時,控制所述內燃機、所述電動機和所述變速裝置,使得伴隨著在基于車輛的行駛狀態允許所述內燃機的怠速運轉的范圍內該內燃機繼續怠速運轉,將基于所述被設定的要求驅動力的驅動力輸出至所述車軸。
在本發明的車輛中,根據包括內燃機進行怠速運轉的條件、和與電動機的旋轉軸和車軸側相連接且隨著變速檔的變更進行旋轉軸和車軸側之間的動力傳遞的變速裝置的變速檔為預定變速檔的條件的預定學習條件,來判定是否學習內燃機的怠速運轉的控制量即怠速控制量;根據判定結果來執行怠速控制的學習。當判定為不學習怠速控制量時,控制內燃機、電動機和變速裝置,使得伴隨內燃機的間歇運轉和變速裝置的變速檔的變更,?將基于車軸所要求的要求驅動力的驅動力輸出至車軸;當判定為學習怠速控制量時,控制內燃機、電動機和變速裝置,使得伴隨著在基于車輛的行駛狀態允許內燃機的怠速運轉的范圍內內燃機繼續怠速運轉,將基于車軸所要求的要求驅動力的驅動力輸出至車軸。因此,與無論變速裝置的變速檔是否為預定變速檔都進行怠速控制量的學習相比,能夠抑制基于變速裝置的變速檔的學習值偏差,能夠使怠速控制量的學習更加適當。當然,當判斷為不學習怠速控制量時,通過使內燃機間歇運轉能夠實現能量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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