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廚房家用器具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46912.6 | 申請日: | 2006-11-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331361A | 公開(公告)日: | 2008-12-24 |
| 發明(設計)人: | G·威爾斯多夫 | 申請(專利權)人: | BSH博施及西門子家用器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C15/20 | 分類號: | F24C15/2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趙辛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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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廚房 家用 器具 | ||
1.家用器具,尤其是廚房用具,其具有至少一個帶上側(7)的功 能體(3,1),其特征在于,功能體(3,1)的上側(7)至少部分地 由一種透光材料構成,并在家用器具(1)內在上側(7)的下方設有至 少一個照明裝置(16),該照明裝置朝著功能體(3,1)的上側(7) 方向至少部分地發光。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除功能體(3,1) 的功能照明件(13)外,加設照明裝置(16)。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功能體(3,1) 的上側(7)在家用器具(1)安裝時位于使用者的眼光水平的上方。
4.如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照明裝置 (16)的光源(15)向上指向。
5.如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照明裝置 (16)的光源(15)可發出有色光。
6.如權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家用器具(1) 具有存儲照明裝置(16)的控制情形的存儲單元(26),該存儲單元與 控制照明裝置(16)的控制單元(24)連接。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家用器具(1)具有 一時間檢測單元(27),其與控制單元(24)連接。
8.如權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功能體為煙 霧排除罩(1)的吸氣罩(3)。
9.如權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功能體為炊 具(1),尤其是烤爐。
10.如權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功能體為 具有冷卻空間的冷卻裝置,尤其是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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