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可沿軌道漂移的載人工具的游樂場游樂設備無效
| 申請號: | 200680007365.0 | 申請日: | 2006-0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42004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3-12 |
| 發明(設計)人: | H·M·P·J·H·格勒爾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K.I.G.海倫芬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3G1/24 | 分類號: | A63G1/24;A63G21/08;A63G7/00;A63G2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范莉 |
| 地址: | 荷蘭泰***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軌道 漂移 載人 工具 游樂場 游樂 設備 | ||
1.一種游樂場游樂設備,包括:軌道;至少一個載人工具;以及連接至所述至少一個載人工具的用于使所述載人工具沿所述軌道前進的前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載人工具被連接至所述前進裝置,以圍繞前進裝置的頂部軸線樞轉,并且所述至少一個載人工具以懸臂的方式懸于軌道的上方,或者通過支撐裝置擱置在軌道上,所述支撐裝置可以相對于前行運動的方向以一定的角度移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進裝置布置在軌道和所述至少一個載人工具之間,并且包括用于所述載人工具或每個載人工具的連接構件,所述連接構件從軌道伸出,載人工具基本上在其中心線處安裝到連接構件上,并且載人工具可以圍繞連接構件轉動。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迫使所述至少一個載人工具返回至沿軌道取向的中立位置的迫使返回裝置。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迫使返回裝置包括至少一個彈簧。
5.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將所述至少一個載人工具放置在相對于載人工具的前行運動方向的一定角度處的角度調節裝置。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調節裝置包括沿軌道布置的至少一個障礙物,所述障礙物與所述載人工具或每個載人工具的一部分共同合作。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調節裝置包括至少一個可控制的轉向構件,所述轉向構件設置在一側的所述載人工具或每個載人工具和另一側的前進裝置或軌道之間。
8.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在軌道的下方布置有導體,前進裝置可以沿所述導體移動。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用于所述載人工具或每個載人工具的前進裝置包括可以沿所述導體移動的至少一個從動車架或滑架。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車架或滑架被裝入在軌道的下方。
11.如權利要求2和10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在軌道中形成有相對較窄的槽道,由車架或滑架承載的連接構件通過所述槽道伸出,并且所述車架或滑架在槽道外的兩側伸出。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車架或滑架的寬度與載人工具的寬度具有相同的數量級。
13.如權利要求9-12中任一項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導體是載流的,并且所述至少一個車架或滑架被電驅動。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車架或滑架設置有線性感應馬達,感應帶與導體相鄰布置。
15.如權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導體包括多個段,并且可以調節每個導體段的電能供應。
16.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軌道由彼此可釋放地連接的多個軌道段組裝而成。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軌道段具有有限量的標準形狀。
18.如權利要求14或15以及16或17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在每個軌道段中布置一導體段和一感應帶。
19.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支撐裝置包括轉動輪。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游樂場游樂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載人工具或每個載人工具具有布置為橫向于載人工具的前進運動方向分布的至少三個轉動輪。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K.I.G.海倫芬有限公司,未經K.I.G.海倫芬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680007365.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