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車輛的制動/驅動力控制設備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680006495.2 | 申請日: | 2006-0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32956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2-27 |
| 發(fā)明(設計)人: | 前田義紀;奧村和也;土田充孝;浦上芳男;吉末監(jiān)介;安藤諭;杉山幸慈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T8/1755 | 分類號: | B60T8/1755;B60W10/04;B60W10/08;B60W10/18;B60W30/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馬江立;吳鵬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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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制動 驅動力 控制 設備 | ||
1.一種車輛制動/驅動力控制設備,包括:
能夠向車輪施加制動/驅動力的制動/驅動力施加裝置;
用于檢測駕乘者的駕駛操作量的裝置;
用于至少基于駕乘者的駕駛操作量來計算應當通過車輪的制動/驅動力產生的車輛目標制動/驅動力和車輛目標橫擺力矩的裝置;以及
控制裝置,其用于控制由所述制動/驅動力施加裝置施加到各個車輪上的制動/驅動力,使得在所述車輛目標制動/驅動力和/或所述車輛目標橫擺力矩不能通過車輪的制動/驅動力實現(xiàn)時,所述目標制動/驅動力和/或所述目標橫擺力矩被修改成增大或減小以形成能夠通過車輪的制動/驅動力獲得的值,并且使得通過車輪的制動/驅動力實現(xiàn)的車輛制動/驅動力和橫擺力矩成為所述修改后的目標制動/驅動力和所述修改后的目標橫擺力矩,
其中所述控制裝置構造成基于駕駛員的駕駛操作條件確定對所述目標制動/驅動力和所述目標橫擺力矩的修改比率。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制動/驅動力控制設備,其中
所述控制裝置減小所述目標制動/驅動力和/或所述目標橫擺力矩,使得所述修改后的目標制動/驅動力和所述修改后的目標橫擺力矩成為能夠通過車輪的制動/驅動力獲得的值。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制動/驅動力控制設備,其中
所述控制裝置在以車輛制動/驅動力和車輛橫擺力矩作為坐標軸的直角坐標系中從表示通過車輪的制動/驅動力實現(xiàn)的車輛制動/驅動力的幅值和車輛橫擺力矩的幅值的最大值的線之中確定最靠近表示所述目標制動/驅動力和所述目標橫擺力矩的點的直線,在所述直線的內分點被限定為目標點的情況下設定所述目標點處的值作為所述修改后的目標制動/驅動力和所述修改后的目標橫擺力矩,并基于駕駛員的駕駛操作條件確定所述直線的內分比率。
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制動/驅動力控制設備,其中
當所述目標制動/驅動力的幅值超過能夠通過車輪的制動/驅動力獲得的制動/驅動力的最大值時,所述控制裝置將所述直線在制動/驅動力的幅值不大于所述目標制動/驅動力的范圍內的內分點限定為所述目標點。
5.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制動/驅動力控制設備,其中
當所述目標橫擺力矩的幅值超過能夠通過車輪的制動/驅動力獲得的橫擺力矩的最大值時,所述控制裝置將所述直線在橫擺力矩的幅值不大于所述目標橫擺力矩的范圍內的內分點限定為所述目標點。
6.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制動/驅動力控制設備,其中
所述駕駛員的駕駛操作條件是加速或減速操作條件和轉向操作條件。
7.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制動/驅動力控制設備,其中
所述控制裝置通過使用神經網絡確定所述修改比率,表示所述駕駛員的駕駛操作條件的值被輸入所述神經網絡。
8.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制動/驅動力控制設備,其中
所述用于計算車輛目標制動/驅動力和車輛目標橫擺力矩的裝置至少基于駕乘者的駕駛操作量來計算用于使車輛穩(wěn)定行駛的所述車輛目標制動/驅動力和車輛目標總橫擺力矩,至少基于駕乘者的駕駛操作量來估計由于各個車輪的橫向力引起的車輛轉彎橫擺力矩,并通過從所述目標總橫擺力矩減去所述轉彎橫擺力矩來計算所述車輛目標橫擺力矩。
9.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制動/驅動力控制設備,其中
所述表示所述車輛制動/驅動力和所述車輛橫擺力矩的最大值的線由車輛驅動力的最大值、車輛制動力的最大值、左轉彎方向上車輛橫擺力矩的最大值以及右轉彎方向上車輛橫擺力矩的最大值確定。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制動/驅動力控制設備,其中
所述表示所述車輛制動/驅動力和所述車輛橫擺力矩的最大值的線根據(jù)路面摩擦系數(shù)而可變地設定。
11.根據(jù)權利要求6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制動/驅動力控制設備,其中
所述加速或減速操作條件基于加速操作量、加速操作量的變化率、減速操作量以及減速操作量的變化率而確定。
12.根據(jù)權利要求6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制動/驅動力控制設備,其中
所述轉向操作條件基于轉向操作量和轉向操作量的變化率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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