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自行車前撥鏈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610162524.6 | 申請日: | 2006-11-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88852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2-19 |
| 發明(設計)人: | 山本和史;藤井伸與志;南光義昭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島野 |
| 主分類號: | B62M9/12 | 分類號: | B62M9/1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溫大鵬;譚祐祥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行 車前 撥鏈器 | ||
1.一種自行車前撥鏈器,包括:
固定構件,包括固定主體和固定地聯接至該固定主體的突出部分,該固定主體包括帶有座管參考平面的緊固部分,該參考平面在聯接于座管時與座管的縱向中心軸線對齊,該突出部分具有突出表面,該突出表面從固定主體朝向自行車前曲柄組的最小前鏈環沿軸向偏置,該突出表面在座管參考平面與從座管參考平面垂直向前測量23毫米處之間的區域中沿平行于座管參考平面的方向測量的基本上位于單個平面中的總體垂直高度大于10毫米;
導鏈器,被構置成相對于固定主體在縮回位置和延伸位置之間運動;以及
連桿組件,被聯接在固定主體和導鏈器之間,以便使導鏈器在縮回位置和延伸位置之間運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前撥鏈器,其中
突出部分形成為與固定主體分離的構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行車前撥鏈器,其中
突出部分使用至少一個緊固件固定地附連至固定主體。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自行車前撥鏈器,其中突出部分使用一對緊固件固定地附連至固定主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前撥鏈器,其中突出部分與固定主體整體地形成為單件一體式構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前撥鏈器,其中突出部分包括從突出表面朝向固定主體延伸的倒角表面。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行車前撥鏈器,其中倒角表面在突出表面的上端處沿著弧延伸。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前撥鏈器,其中突出表面的沿平行于座管參考平面的方向測量的最大總體垂直高度大于突出表面的沿垂直于座管參考平面的方向測量的最大總寬度。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行車前撥鏈器,其中
最大總體垂直高度在從座管參考平面垂直向前測量的離座管參考平面小于23毫米位置處測量。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自行車前撥鏈器,其中
最大總體垂直高度至少為大約15毫米。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前撥鏈器,其中
所述固定主體具有至少一個車架附連通孔,該車架附連通孔構置成用于容放穿過其中的座管緊固件,該座管緊固件構置成附連至座管。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前撥鏈器,其中
所述固定主體具有一對車架附連通孔,該車架附連通孔構置成用于容放一對穿過其中的座管緊固件,該對座管緊固件構置成附連至座管。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前撥鏈器,其中
在座管參考平面與從座管參考平面垂直向前測量23毫米處之間的區域中沿平行于座管參考平面的方向測量的基本上位于單個平面中的總體垂直高度至少大約15毫米。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自行車前撥鏈器,其中
在座管參考平面與從座管參考平面垂直向前測量23毫米處之間的區域中沿平行于座管參考平面的方向測量的基本上位于單個平面中的總體垂直高度至少大約30毫米。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前撥鏈器,其中
突出表面的沿垂直于座管參考平面的方向測量的寬度小于大約1毫米。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株式會社島野,未經株式會社島野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610162524.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中藥羹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
- 下一篇:治療糖尿病性末梢神經炎的一種中成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