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教學自動通訊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0610117289.0 | 申請日: | 2006-10-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66210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4-23 |
| 發明(設計)人: | 梁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象網絡技術(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3/42 | 分類號: | H04M3/42;H04M11/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0120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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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教學 自動 通訊 系統 | ||
1.一種使學生、教師、家長、學校與政府之間實現快速通訊,以應對突發事件時信息通訊和日常學生、教師、家長、學校與政府之間信息通訊的教學自動通訊系統。其包括:學生與教師采用附加手機通訊和定位儀功能的教學終端設備,家長使用手機設備,學校與政府使用電腦設備;在綜合教學系統與其局域網以及互聯網與專線網的覆蓋。其特征在于:在教學的五個主角:學生、教師、家長、學校與政府(教育部門)之間預先設定準則:當發生的事故符合準則,教學自動通訊系統服務中心CallCenter自動發出信息,采用文字或語音短信、電子郵件通知有關主角以及事故應急處理相關單位。在平時教學自動通訊系統能實現教學的電子化,日常溝通的信息化,基礎教育教務的自動化。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教學自動通訊系統,其所述的教學終端設備是指附加手機通訊和定位儀功能,并采用觸摸屏輸入設備,使用觸控筆點擊代替鍵盤鼠標,嵌入手寫識別系統,應用在綜合教學系統中,便于用戶的使用和操作。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教學自動通訊系統,其所述的家長使用手機設備支持短信、彩信、語音短信或至少一項,實現短信通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教學自動通訊系統,其所述的學校與政府使用電腦設備支持網絡通訊,連接教學自動通訊系統。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教學自動通訊系統,其所述的使用無線網絡是指連接互聯網的教室教學無線局域網、無線互聯網、連接互聯網的家庭無線局域網、手機網絡(GSM網絡、GPRS網絡、CDMA網絡),使教學自動通訊系統的終端設備無論何時何地都處在無線網絡中。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教學自動通訊系統,其所述的預先設定準則是指當學生發生事故時按不同的情況,教學自動通訊系統服務中心CallCenter自動向事故應急處理相關單位或家長、教師、學校、政府發出信息,信息的形式可以采用文字或語音短信、電子郵件。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教學自動通訊系統,其所述的教學的電子化是指學生終端在學生使用下,無論何時何地都可進行學習。教師終端在教師使用下,可以在教室內控制教學投影播放設備和燈光,控制學生終端進行課堂教學,在教室外進行教學準備和教務工作,查詢學生的學習過程與考試成績。學生終端在家長使用下,可以對學生進行在校學習查詢、成績查詢以及學習輔導。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教學自動通訊系統,其所述的日常的溝通的信息化是指學生終端應用附載的定位儀功能,可將學生所處在的位置選擇性的發送至家長、教師、學校、政府,也可使用附載的手機通訊功能選擇性的和其他學生、家長、教師、學校、政府進行溝通。家長、教師、學校、政府也可應用各自的終端通過教學自動通訊系統服務中心CallCenter實現相互間的日常信息溝通。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教學自動通訊系統,其所述的基礎教育教務的自動化是指家長、教師、學校、政府應用各自的終端通過教學自動通訊系統服務中心CallCenter進行基礎教育教務的信息發送、統計分析、數據查詢、資源共享,以及學習、教學、教務的改善改進和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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