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交通工具的空調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0580050906.3 | 申請日: | 2005-09-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218114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7-09 |
| 發明(設計)人: | H·特羅伊 | 申請(專利權)人: | 韋巴斯托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H1/00 | 分類號: | B60H1/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侯鳴慧 |
| 地址: | 德國施***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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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交通工具 空調 系統 | ||
1.一種用于交通工具的空調系統,具有一個可被空氣流過的熱交換器(10),該熱交換器與一個第一空氣通道(12)以及至少一個第二空氣通道(14)連接,這些空氣通道通入該交通工具的有待空氣調節的多個區域(18,20)中,其特征在于,給第一空氣通道(12)配備一個第一風扇(24),給第二空氣通道(14)配備一個第二風扇(26),該第一風扇(24)與該第二風扇(26)被設計用于抽吸從該熱交換器(10)出來的空氣,以便向該交通工具的有待空氣調節的這些區域(18,20)供應空氣。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空調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風扇(24)被安置在該第一空氣通道(32)的一個出口區域(30)。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空調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二風扇(26)被安置在該第二空氣通道(32)的一個出口區域(30)。
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空調系統,其特征在于,給該熱交換器(10)配備另一個風扇(36)。
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空調系統,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風扇(24、26、36)的空氣輸送量可以調節。
6.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空調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風扇(24)的空氣輸送量可以根據該交通工具的、該第一空氣通道(12)導入其中的有待空氣調節的區域(18)中的溫度調節。
7.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空調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二風扇(26)的空氣輸送量可以根據該交通工具的、該第二空氣通道(14)導入其中的有待空氣調節的區域(20)中的溫度調節。
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空調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熱交換器(10)被設計用于對流過其中的空氣供熱和/或供冷。
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的空調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空氣通道(12)引入其中的有待空氣調節的區域(18)與該第二空氣通道(14)引入其中的有待空氣調節的區域(20)在結構上是分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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