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Morpheus(夢神)音樂符號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0580048231.9 | 申請日: | 2005-1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128859A | 公開(公告)日: | 2008-02-20 |
| 發明(設計)人: | 馬克·派屈克·伊甘 | 申請(專利權)人: | 馬克·派屈克·伊甘 |
| 主分類號: | G09B15/00 | 分類號: | G09B15/0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瑋 |
| 地址: | 愛爾蘭*** | 國省代碼: | 愛爾蘭;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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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morpheus 夢神 音樂 符號 系統 | ||
相關申請
本申請基于2004年12月20日提交的美國非臨時申請序列號11/016,438的申請,本申請人在此要求該專利申請的優先權。
背景技術
本發明涉及音樂領域。特別是涉及通過簡化的音樂符號系統教授和學習音樂的領域。更具體地講,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輕松地直觀教授和學習音樂的,適合于鍵盤樂器、弦樂器、管樂器、和打擊樂器的morpheus(夢神)音樂符號系統。與現有技術的從下向上的符號系統不同,morpheus系統是直觀的并且是在西方語言中更為慣用的從上向下的。
問題
當今所有可用樂器都是依據經典鋼琴上的88個按鍵的聲譜設計的。從童年開始,孩子們系統地學習拼音字母,并且學習數到100。傳統的音樂高音和低音譜號(Musical?Treble?&?Bass?Clef)與被稱為勒達譜號(左手)和拉瑪譜號(右手)(Leda?Clef(左手)&?Rama?Clef(右手))的兩種附加譜號組合在一起。如同傳統的音樂譜號一樣,Leda譜號和Rama譜號都包含五條線。各手指被賦予字母,即,A、B、C、D、E(左手)和F、G、H、I、J(右手)。然后,將這些字母應用到這兩種譜號,那么就可以使用有關人類一般閱讀文學作品的蝴蝶效應(Butter?Effect)。從樂譜表,將確切鍵的號碼應用在兩種譜號中,即,C3=28,這是經典鋼琴上的第28鍵。使用這種符號,學生識別譜號上有關鋼琴的號碼,并且無論音樂多么復雜,都可以使用正確手指彈奏正確的琴鍵。
本發明的morpheus符號系統適用于聲譜內的各種單個樂器(包括所有鍵盤樂器、弦樂器、管樂器和打擊樂器),并且使得兒童、成人、老人、和盲人能夠學習樂器。這種方法也使得學生不必選擇學習任何等級的傳統音樂理論。現有技術的音樂符號和教學系統的問題如下:
a)復雜而繁瑣;
b)不直觀;
c)費用高;
d)對于教師和學生都不是用戶友好的;
e)教和學乏味;
f)不利于自學;
g)無助于產生大師級音樂家,更不用說促進技術的進步。
現有技術的音樂符號系統的另一個問題是,孩子們可能要用七八年的時間使他們自己熟悉傳統的符號。理論圍繞著包含每個譜表上的五線譜以及這些譜線和譜線間空白上代表要演奏的音符的記號的Bass&Treble譜號。音樂節拍包括,例如: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全音符等等,并且將建立和聲的音符用復雜的方式布置在五線譜上。然后,你必須知道升半音號,本位號和降半音號。總之,標準符號系統好像是一個大的代數方程式,并且需要多年的實踐來學習。
數百年來,世界上許多人不厭其煩地從事演奏樂器的困難工作,或一直從事演奏樂器的工作,但是,為了一個唯一的原因,而不能繼續。以下結合當今存在的音樂符號系統的不便性來說明這個原因。
現有技術的音樂符號系統是由當時絕對天才的高度智慧的人在數千年之前創建的,在這種系統中,將音樂分割成人們能夠以世界性標準方法學習演唱或演奏樂器的階段。
不幸的是,由于它是由高度智慧的人創建的,從而需要高度智慧的人來了解它。人們必須從很小的年紀開始學習音樂,而后用八或九年的時間來達到一種特定樂器的大師的標準。
當今世界并不圍繞孩子或學習樂器的普通人。不幸的是,孩子和人們如此地沉迷在當今的計算機技術中,即,視頻游戲,電影、計算機游戲、手持游戲、和網絡游戲,等等,使得許多人從未經歷過演奏樂器,并且在一個無趣而單調的社會中成長。當他們成為十幾歲的青少年時,在他們看到他們的流行音樂偶像或流行音樂明星在TV上演出時,他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千方百計地成為流行音樂明星。一個人要做的全部事情就是注意這些演出,看它們在世界上引起的興趣。
所有這一切對于夢想走上TV的快速方法的青少年只是一種欺騙。當他們達到目的時,他們被成為流行音樂明星的狀態所困惑,以至他們不能應付,并且使得藝術家逐漸被黑夜所隱沒而再也不能被看到。現在的樂隊不再像樂隊,因為當今社會在變化,使得我們做的每一件事必須即刻去做。對于他們來說,音樂不再是一種愉快的經歷,并且不幸的是今天音樂家之間的競爭已經成為災難。
由于當今唱片工業內“快速掙錢”比培養天才更為重要的思想日益增長,它們不斷地回到過去,并且包裝老的歌曲或曲調并重新發布它。我為這種重復不斷的傾向而譴責這些歌曲的原創藝術家,因為如果他們不允許唱片公司這樣做的話,唱片公司就不能重新發布這些著名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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