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及其控制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580044912.8 | 申請日: | 2005-12-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87710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2-12 |
| 發明(設計)人: | 奧田弘一;太田隆史;永野周二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30/18 | 分類號: | B60W30/18;B60W10/02;B60W10/06;B60W10/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馬江立;吳鵬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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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
內燃機;
用于改變速比和基于所改變的速比將從所述內燃機的輸出軸傳遞的動力向第一軸傳遞的變速裝置;
包括鎖止離合器的傳遞裝置,所述鎖止離合器能夠將從所述內燃機的輸出軸傳遞的動力無滑動地向所述變速裝置傳遞;
用于使所述傳遞裝置和所述變速裝置彼此連接以及用于使所述傳遞裝置和所述變速裝置彼此斷開的連接-斷開裝置;
發動機停機定時控制裝置,如果在所述傳遞裝置的鎖止離合器被接合且所述傳遞裝置和所述變速裝置通過所述連接-斷開裝置彼此連接時被提供停止所述內燃機的運轉的指令,則所述發動機停機定時控制裝置執行用于控制所述傳遞裝置和所述連接-斷開裝置的分離控制以使得基于由駕駛員執行的操作所述鎖止離合器分離且所述傳遞裝置和所述變速裝置彼此斷開,并控制所述內燃機使得所述內燃機的運轉在執行所述分離控制后停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動機停機定時控制裝置控制所述傳遞裝置和所述連接-斷開裝置,使得所述傳遞裝置和所述變速裝置在所述鎖止離合器分離后彼此斷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動機停機定時控制裝置基于由駕駛員執行的加速踏板操作狀態而控制所述傳遞裝置和所述連接-斷開裝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動機停機定時控制裝置基于由駕駛員執行的制動操作狀態而控制所述傳遞裝置和所述連接-斷開裝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輛還包括用于檢測作為所述制動操作狀態的制動踏板位置的制動踏板位置檢測裝置;并且
所述發動機停機定時控制裝置基于所檢測到的制動踏板位置控制所述傳遞裝置和所述連接-斷開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輛還包括用于檢測作為所述制動操作狀態的制動壓力的制動壓力檢測裝置;且
所述發動機停機定時控制裝置基于所檢測到的制動壓力控制所述傳遞裝置和所述連接-斷開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動機停機定時控制裝置控制所述傳遞裝置,使得如果所檢測到的制動壓力低于第一預定壓力則所述鎖止離合器逐漸分離,并使得如果所檢測到的制動壓力等于或高于所述第一預定壓力則所述鎖止離合器迅速分離。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動機停機定時控制裝置控制所述連接-斷開裝置,使得如果所檢測到的制動壓力低于第一預定壓力則所述傳遞裝置和所述變速裝置逐漸彼此斷開,并使得如果所檢測到的制動壓力等于或高于所述第一預定壓力則所述傳遞裝置和所述變速裝置迅速地彼此斷開。
9.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動機停機定時控制裝置控制所述連接-斷開裝置,使得如果所檢測到的制動壓力低于第二預定壓力則所述傳遞裝置和所述變速裝置逐漸彼此斷開,并使得如果所檢測到的制動壓力等于或高于所述第二預定壓力則所述傳遞裝置和所述變速裝置迅速地彼此斷開。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能夠向所述第一軸或不同于所述第一軸的第二軸輸出動力的電動機;和
用于基于由駕駛員執行的操作驅動所述電動機的驅動控制裝置。
11.根據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的傳遞裝置是變矩器,且所述車輛的變速裝置是無級變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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