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防陽光窗玻璃有效
| 申請號: | 200580039180.3 | 申請日: | 2005-10-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60977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24 |
| 發明(設計)人: | A·C·托爾;N·巴頓 | 申請(專利權)人: | 皮爾金頓集團有限公司;皮爾金頓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32B17/10 | 分類號: | B32B17/10;C03C17/06;C03C3/087;C03C4/02;C03C4/0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李帆 |
| 地址: | 英國默*** | 國省代碼: | 英國;GB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陽光 窗玻璃 | ||
1.車輛窗玻璃,其包括
窗玻璃材料板,其具有第一和第二主要相對表面,
在所述板的該第一表面上吸收波長大于400nm的輻射的吸收涂 層,和
在所述板的該第二表面上的低輻射率涂層,
其中,該第二表面是該板的內表面,即接觸安裝有該窗玻璃的車 輛的內部的表面,且該低輻射率涂層由此相對于該吸收涂層在該板的 相對表面。
2.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車輛窗玻璃,用于車輛天窗窗玻璃。
3.權利要求1或2中所述的車輛窗玻璃,其中吸收涂層吸收波長 直至100μm的輻射。
4.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車輛窗玻璃,其中吸收涂層包含金屬、金 屬合金或基于金屬合金的材料。
5.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車輛窗玻璃,其中吸收涂層包括至少一層 介電材料和至少一層金屬或金屬合金。
6.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車輛窗玻璃,其中低輻射率涂層具有 0.01-0.45的輻射率。
7.如權利要求6中所述的車輛窗玻璃,其中低輻射率涂層包括透 明導電氧化物和可選的摻雜材料。
8.如權利要求6中所述的車輛窗玻璃,其中低輻射率涂層包括至 少一層金屬層和至少一層介電層。
9.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車輛窗玻璃,其中窗玻璃材料板是透明玻 璃板或本體著色玻璃板。
10.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車輛窗玻璃,其中窗玻璃材料板是塑料材 料板。
11.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車輛窗玻璃,其具有50%或更少的可見 光透射率和30%或更低的透射能量。
12.用于車輛的夾層窗玻璃,其包括
在其間夾層有中間層片材的兩層窗玻璃材料,
在窗玻璃內表面上的低輻射率涂層。
該窗玻璃內表面為面向安裝有該窗玻璃的車輛的內部的暴露表 面,和
在一個窗玻璃材料層的不同表面上吸收波長大于400nm輻射的吸 收涂層。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夾層窗玻璃,其中吸收涂層和低輻射率 涂層分別在分開的窗玻璃材料層上。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夾層窗玻璃,其中吸收涂層和低輻射率 涂層在相同的窗玻璃材料層上。
15.如權利要求12-14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層窗玻璃用于天窗窗玻 璃。
16.如權利要求12的夾層窗玻璃,其中吸收涂層吸收波長至多至 100μm的輻射。
17.如權利要求12的夾層窗玻璃,其中低輻射率涂層具有 0.01-0.45范圍的輻射率。
18.如權利要求12的夾層窗玻璃,其中至少一層窗玻璃材料是透 明玻璃板或本體著色玻璃板。
19.權利要求12的夾層窗玻璃,其中至少一層窗玻璃材料是塑料 材料板。
20.權利要求12的夾層窗玻璃,其中中間層材料片材是本體著色 的。
21.權利要求12的夾層車輛窗玻璃,其具有50%或更少的可見光 透射率和30%或更低的透射能量。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皮爾金頓集團有限公司;皮爾金頓汽車有限公司,未經皮爾金頓集團有限公司;皮爾金頓汽車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580039180.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撓性靜電補償式靜電加矩流體微陀螺儀
- 下一篇:前照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