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履帶張緊組件的制動銷無效
| 申請號: | 200580038319.2 | 申請日: | 2005-10-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056793A | 公開(公告)日: | 2007-10-17 |
| 發明(設計)人: | 科里·L·弗尼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克拉克設備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55/32 | 分類號: | B62D55/32;B62D55/3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楊娟奕 |
| 地址: | 美國新***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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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履帶 組件 制動 | ||
1.一種用于履帶式車輛的履帶張緊組件,該履帶式車輛包括履帶和具有一對側板的履帶機架,該履帶張緊組件包括:
導輪板組件,其在第一端被連接至液壓致動器及在第二端被連接至前導輪組件,液壓致動器被配置以利用導輪板組件在前導輪組件上施加壓力;以及
可去除橫銷,其被定位在履帶機架上的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一中。
2.如權利要求1的履帶張緊組件,其中可去除橫銷被配置以在可去除橫銷被定位在第一位置時防止履帶的完全松弛。
3.如權利要求1的履帶張緊組件,其中可去除橫銷被配置以在可去除橫銷被定位在第二位置時允許履帶的去除和安裝。
4.如權利要求1的履帶張緊組件,其中導輪板組件包括:
管部分,其被配置以接合液壓致動器的桿;和
導輪板,其被連接至管部分,該導輪板具有與管部分形成肩部的后端。
5.如權利要求4的履帶張緊組件,其中可去除橫銷的第一位置靠近導輪板的后端定位。
6.如權利要求4的履帶張緊組件,其中可去除橫銷的第一位置靠近導輪組件的肩部定位。
7.如權利要求4的履帶張緊組件,其中可去除橫銷的第一位置與導輪板的后端間隔開一距離。
8.如權利要求7的履帶張緊組件,其中該距離為大約0.60英寸。
9.如權利要求1的履帶張緊組件,其中側板之一包括第一孔,以及側板之另一個包括第二孔,可去除橫銷被配置,以在可去除橫銷被定位在第一位置時,其穿過第一孔和第二孔插入且垂直于液壓致動器的桿和導輪板組件定位。
10.如權利要求9的履帶張緊組件,其中可去除橫銷利用銷保持夾被保持在第一和第二孔中。
11.如權利要求9的履帶張緊組件,其中銷保持夾被配置以允許可去除橫銷在導輪板組件滑動的方向上移動。
12.如權利要求9的履帶張緊組件,其中側板之一包括第三孔,可去除橫銷被配置以在可去除橫銷被定位在第二位置時被插入第三孔且垂直并靠近前導輪組件定位。
13.一種用于履帶式車輛的履帶張緊組件,該履帶式車輛包括履帶和具有一對側板的履帶機架,該履帶張緊組件包括:
導輪板組件,其在第一端被連接至液壓致動器及在第二端被連接至前導輪組件,液壓致動器被配置以利用導輪板組件在前導輪組件上施加壓力;以及
可去除橫銷,其被定位在履帶機架上的履帶保持位置和履帶去除位置之一中。
14.如權利要求13的履帶張緊組件,其中履帶保持位置靠近導輪板組件的后端。
15.如權利要求13的履帶張緊組件,其中履帶去除位置靠近前導輪組件的導向輪。
16.如權利要求13的履帶張緊組件,其中側板之一包括第一孔,以及側板中的另一個包括第二孔,可去除橫銷被配置,以在可去除橫銷被定位在履帶保持位置時,其穿過第一孔和第二孔插入且垂直于液壓致動器的桿和導輪板組件定位。
17.如權利要求16的履帶張緊組件,其中側板之一包括第三孔,可去除橫銷被配置以插入第三孔且垂直并靠近前導輪組件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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