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喂養水生生物的海洋類脂組合物有效
| 申請號: | 01804925.7 | 申請日: | 2001-0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400868A | 公開(公告)日: | 2003-03-05 |
| 發明(設計)人: | 博德·哈塔森;古德曼·G·哈爾森;奧拉夫·哈德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博德·哈塔森;古德曼·G·哈爾森;奧拉夫·哈德森 |
| 主分類號: | A23K1/18 | 分類號: | A23K1/18 |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華誠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徐申民 |
| 地址: | 冰島雷***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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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喂養 水生 生物 海洋 組合 | ||
1.一種用在水產養殖中用于喂養可捕食生物的組合物,包括一種含有至少25%重量比的磷脂含量的類脂成分,該組合物提供至少30%重量比的DHA含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類脂成分提取白一種海洋生物。
3.去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含有磷脂的成分包含至少50%重量比的磷脂。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含有磷脂的成分包含至少70%重量比的磷脂。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包括其他含有至少20%重量比的DHA含量的類脂組合物。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其他類脂成分有至少30%重量比的DHA含量,例如至少40%重量比。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其他類脂成分有至少50%重量比的DHA含量。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其他類脂成分的數量范圍是該組合物的50-95%重量比。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富含磷脂成分的數量范圍是5-50%重量比。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DHA∶EPA的重量比范圍是1∶1至10∶1。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DHA∶EPA的比值范圍是2∶1至8∶1,包括4∶1至6∶1。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還有至少40%重量比的DHA含量。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DHA的總含量是至少50%重量比,包括至少60%重量比。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富含磷脂成分從海洋生物原料的分離獲得的。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海洋生物原料是一種魚肉。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魚肉選自由毛鱗魚肉、青魚肉、鯡魚肉、鯖魚肉、鳳尾魚肉、沙丁魚肉、金槍魚肉和藍鱈魚肉組成的魚肉類。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魚肉是高質量的市售魚肉。
18.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海洋生物原料選自由魚卵、魷魚的套膜和浮游生物組成的種類。
1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包括至少一個選自由乳化劑、免疫刺激劑、維生素、無機物和二十酸四烯酸組成的種類中的其他成分。
2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形式選自由干粉、粒狀、漿糊和薄片組成的種類。
21.一種乳狀液包括權利要求1-19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組合物中的類脂部分。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乳狀液包括至少50%重量比的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
2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HUFA的總含量至少是30%重量比。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HUFA的總含量至少是40%重量比,例如至少50%重量比。
2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n-3HUFA的總含量至少是50%重量比。
2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游離脂肪酸的數量大約少于5%重量比。
27.一種制備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的方法,包括從海洋生物中分離出一種包括甘油三酸酯和磷脂的粗類脂成分,接下來是一磷脂富集步驟,該步驟包括在甘油三酸酯不沉淀的溫度下加入一溶劑到該天然類脂成分中、冷卻該混合物至甘油三酸酯沉淀和移去該沉淀以獲得一含有至少25%重量比的磷脂的類脂餾分。
28.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海洋生物原料是選自由魚肉、魚卵、魷魚套膜和浮游生物組成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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