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利用富含DHA的可捕食生物的水生物種養殖無效
| 申請號: | 01804867.6 | 申請日: | 2001-0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400866A | 公開(公告)日: | 2003-03-05 |
| 發明(設計)人: | 博德·哈塔森;古德曼·哈爾森;奧拉夫·哈德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博德·哈塔森;古德曼·哈爾森;奧拉夫·哈德森 |
| 主分類號: | A23K1/18 | 分類號: | A23K1/18 |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華誠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徐申民 |
| 地址: | 冰島雷***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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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利用 富含 dha 捕食 生物 水生 物種 養殖 | ||
1.一種養殖水產類的方法,該方法包括至少在水產類的幼體和/或幼體后期階段,用至少在全部脂質中含有至少12%重量比DHA的可捕食生物來喂養。
2.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全部脂質中DHA的含量至少是15%重量比。
3.一種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全部脂質中DHA的含量至少是20%重量比,包括至少25%重量比。
4.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飼養的可捕食生物可能從包括Artemia、橈足類、水蚤的甲殼類、裸腹蚤屬(moina)類,輪蟲類或者臂足類(Brachiopoda)中選取。
5.一種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甲殼類是Artemia類。
6.一種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Artemia類在幼蟲(naupliar)、幼蟲后期(metanaupliar)或成年階段飼養在水性介質中。
7.一種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捕食生物是輪蟲類或臂足類(Brachiopoda)。
8.一種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輪蟲類從包括折皺臂尾輪蟲(Brachionus?plicatilis)、圓葉臂尾輪蟲(Brachionus?rotundiformis)和Brachionus?rubens的組類中選取。
10.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被養殖的水產類是大比目魚類。
11.一種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捕食生物被喂給幼年階段的大比目魚類。
12.一種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至少有30%被養殖的幼體在幼年階段后期仍是活的。
13.一種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至少有50%被養殖的幼體在幼年階段后期仍是活的。
14.一種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至少有70%被養殖的幼體在幼年階段后期仍是活的。
15.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被養殖的水產類是從包括魚類如大麻哈魚、鮭魚、鯉魚、鱸魚、鯉科魚、大比目魚、牛舌魚、遮目魚、鯔魚、鮨科魚、比目魚、海洋鱸科魚、鱈魚、黑線鱈、日本比目魚、鰻鱺,甲殼類如小蝦、龍蝦、小龍蝦和螃蟹,軟體類如雙殼類的種類中選取的。
16.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被養殖的水產類是從裝飾魚類和水族館魚類中選取的。
17.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產生物被養殖在海洋環境中。
18.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產生物被用含有占生物體全部脂質的20%重量比的DHA的水產捕食生物的水產飼料組合物來喂養。
19.一種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魚類被用含有占生物體全部脂質的25%重量比的DHA的水產捕食生物的組合物來喂養。
20.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飼料生物的全部脂質含量是占干物質基的至少20%重量比。
21.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魚類被用含有占生物體全部脂質的至少12%重量比的DHA的水產捕食生物的水產魚類飼料生物體的組合物來喂養,組合物含有至少50%重量比的水相。
22.一種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相中含有至少0.5%重量比的氯化鈉。
23.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魚類被用含有占生物體全部脂質的至少12%重量比的DHA的水產飼料動物的組合物來喂養,組合物含有少于50%重量比的水,包括至多10%重量比。
24.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養殖水產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形式選自包括粉末、顆粒和薄片的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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