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色調變化得到改善的咪唑立賓片劑有效
| 申請號: | 01102403.8 | 申請日: | 2001-0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307867A | 公開(公告)日: | 2001-08-15 |
| 發明(設計)人: | 鈴木一美;住田行男 | 申請(專利權)人: | 旭化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K9/36 | 分類號: | A61K9/36;A61K31/4164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維玉,王達佐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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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色調 變化 得到 改善 咪唑 片劑 | ||
1.一種在無包裝狀態下色調變化得到改善了的咪唑立賓片劑,其特征是,由含有作為有效成分的咪唑立賓即4-氨基甲酰-1-β-D-呋核咪唑-5-油酸酯的芯體和將該芯體被覆的藥學容許的涂膜基劑構成的、崩解時間在30分鐘以內。
2.權利要求1所述的片劑,其中,作為將該片劑在約20ppb的氮氧化物的氛圍下放置4周前后的芯體表面的色調變化,用色差計測定的ΔE是3以內。
3.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片劑,其中,作為該片劑在約25ppm的氮氧化物的氛圍下放置1小時前后的芯體表面的色調變化,用色差計的測定的ΔE是3以內。
4.權利要求1~3中任何1項所述的片劑,其中,被覆芯體的藥學容許的涂膜基劑是從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甲基纖維素、乙基纖維素、乙基纖維素水分散液、羥丙基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纖維素鄰苯二酸酯、羥丙基甲基纖維素醋酸酯、羧甲基乙基纖維素、醋酸苯二酸纖維素、羥乙基纖維素、甲基羥基乙基纖維素、聚乙烯吡咯烷酮、聚乙烯醇、氨基烷基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甲基丙烯酸共聚物、羧基乙烯基共聚物及聚乙烯基縮醛二乙氨基乙酸酯組成的群中選出1種或2種以上。
5.權利要求1~5項中任何1項所述的片劑,其中,作為含有有效成分的咪唑立賓的芯體中,其最大長度是5~11mm、對于芯體的重量,被覆的藥學容許的涂膜基劑的總重量是1~20%,且被覆的片劑的45分鐘后的溶解析出率為80%以上。
6.一種在無包裝狀態下的改善咪唑立賓片劑的色調變化的方法,其特征是,用藥學容許的涂膜基劑被覆作為含有有效成分的咪唑立賓的芯體,作成崩解時間為30分鐘以內的咪唑立賓片劑。
7.權利要求6所述的改善色調變化的方法,其中,作為將咪唑立賓片劑在約20ppb的氮氧化物的氛圍下放置4周前后的芯體表面的色調變化,用色差計測定的色差ΔE是3以下。
8.權利要求7所述的改善色調變化的方法,其中,作為將咪唑立賓片劑在約25ppm的氮氧化物的氛圍下放置1小時前后的芯體表面的色調變化,用色差計測定的色差ΔE是3以下。
9.權利要求6~8中任何1項所述的改善色調變化的方法,其中,作為被覆芯體的藥學容許的涂膜基劑是從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甲基纖維素、乙基纖維素、乙基纖維素水分散液、羥丙基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纖維素鄰苯二酸酯、羥丙基甲基纖維素醋酸酯、羧甲基乙基纖維素、醋酸苯二酸纖維素、羥乙基纖維素、甲基羥基乙基纖維素、聚乙烯吡咯烷酮、聚乙烯醇、氨基烷基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甲基丙烯酸共聚物、羧基乙烯基共聚物及聚乙烯基縮醛二乙氨基乙酸酯組成的群中選出1種或2種以上。
10.權利要求6~9項中任何1項所述改善色調變化的方法,其中,含有作為有效成分的咪唑立賓的芯體中,其最大長度是5~11mm、對于芯體的重量,被覆的藥學容許的涂膜基劑的總重量是1~20%,且被覆的片劑的45分鐘后的溶解析出率為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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