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便攜式無線機無效
| 申請號: | 00809254.0 | 申請日: | 2000-04-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357162A | 公開(公告)日: | 2002-07-03 |
| 發明(設計)人: | 東海林英明;今西康人;深澤徹;大嶺裕幸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電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Q1/24 | 分類號: | H01Q1/24;H04B1/38;H04B7/26;H01Q9/30;H01Q1/0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馬鐵良,葉愷東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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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便攜式 無線 | ||
1.一種便攜式無線機,配有
殼體(2);
可從上述殼體(2)拉出的線狀第1天線(3);
內置于上述殼體(2)內并與接地基片(13)連接的板狀第2天線(4);
用于對上述第1天線(3)及上述第2天線(4)的至少一方進行激勵的饋電裝置(6)。
2.權利要求1中記載的便攜式無線機,其中
在上述第1天線(3)及上述第2天線(4)與上述饋電裝置(6)之間配有切換裝置(5)。
3.權利要求2中記載的便攜式無線機,其中
上述切換裝置(5)在拉出上述第1天線(3)時使該第1天線(3)與上述饋電裝置(6)相接,在收回上述第1天線(3)時使上述第2天線(4)與上述饋電裝置(6)相接。
4.權利要求2中記載的便攜式無線機,其中
上述切換裝置(5)在拉出上述第1天線(3)時使該第1天線(3)及上述第2天線(4)雙方與上述饋電裝置(6)相接,在收回上述第1天線(3)時使上述第2天線(4)與上述饋電裝置(6)相接。
5.權利要求2中記載的便攜式無線機,其中
上述切換裝置(5)在拉出上述第1天線(3)時使該第1天線(3)及上述第2天線(4)雙方與上述饋電裝置(6)相接,在收回上述第1天線(3)時也使上述第1天線(3)及上述第2天線(4)雙方與上述饋電裝置(6)相接。
6.權利要求2中記載的便攜式無線機,其中
上述切換裝置(5)在拉出上述第1天線(3)時使該第1天線(3)與上述饋電裝置(6)相接,在收回上述第1天線(3)時使上述第1天線(3)及上述第2天線(4)雙方與上述饋電裝置(6)相接。
7.權利要求1中記載的便攜式無線機,其中
上述第1天線(3)包含其長度為2分之1波長的整數倍的單極天線,
上述第2天線(4)包含短貼片天線。
8.權利要求7中記載的便攜式無線機,其中
上述第1天線(3)包含與上述單極天線串聯配置的螺旋天線。
9.權利要求1中記載的便攜式無線機,其中
上述第1天線(3)向與人體的相反側傾斜。
10.一種便攜式無線機,配有
有折蓋(8)的殼體(2);
設置于上述折蓋(8)的第1天線(14);
內置于上述殼體(2)內并與接地基片(13)連接的板狀第2天線(4);
用于對上述第1天線(3)及上述第2天線(4)的至少一方進行激勵的饋電裝置(6)。
11.權利要求10中記載的便攜式無線機,其中
在上述第1天線(3)及上述第2天線(4)與上述饋電裝置(6)之間配有切換裝置(5)。
12.權利要求11中記載的便攜式無線機,其中
上述切換裝置(5)在開啟上述折蓋(8)時使上述第1天線(3)與上述饋電裝置(6)相接,在關閉上述折蓋(8)時使上述第2天線(4)與上述饋電裝置(6)相接。
13.權利要求11中記載的便攜式無線機,其中
上述切換裝置(5)在開啟上述折蓋(8)時使上述第1天線(3)及上述第2天線(4)雙方與上述饋電裝置(6)接通,在關閉上述折蓋(8)時使上述第2天線(4)與上述饋電裝置(6)接通。
14.權利要求11中記載的便攜式無線機,其中
上述切換裝置(5)在開啟上述折蓋(8)時使上述第1天線(3)及上述第2天線(4)雙方與上述饋電裝置(6)接通,在關閉上述折蓋(8)時也使上述第1天線(3)及上述第2天線(4)雙方與上述饋電裝置(6)接通。
15.權利要求11中記載的便攜式無線機,其中
上述切換裝置(5)在開啟上述折蓋(8)時使上述第1天線(3)與上述饋電裝置(6)接通,在關閉上述折蓋(8)時使上述第1天線(3)及上述第2天線(4)雙方與上述饋電裝置(6)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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