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名為“塔菲雅”的烈性酒精飲料無效
| 申請號: | 00808068.2 | 申請日: | 2000-03-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354785A | 公開(公告)日: | 2002-06-19 |
| 發明(設計)人: | 謝爾蓋·瓦列里安諾維奇·曼琴科 | 申請(專利權)人: | 謝爾蓋·瓦列里安諾維奇·曼琴科 |
| 主分類號: | C12G3/00 | 分類號: | C12G3/00;C12G3/06 |
| 代理公司: | 隆天國際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金國,楊淑媛 |
| 地址: | 俄羅斯加***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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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名為 塔菲雅 烈性 酒精 飲料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酒精飲料工業,也即,涉及通過混合具有芳香和味覺的各組分而制得的烈性酒精飲料。
背景技術
現有的一種烈性酒精飲料,其是由用不同種類葡萄原料釀造成的數種酒類和水混合而成的(1)。
這種飲料組成的缺點是制作方法的復雜性和較長的制作周期。
還有一種烈性酒精飲料,它是由兩種酒類和軟化水混合而成的,所述的兩種酒類之一可以是朗姆酒(2)。
這種飲料組成的缺點是制造的復雜性以及制作過程中需使用色料和醚,因而該種酒具有強力的刺激味道從而限制了該飲料消費的范圍。
本發明的公開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多樣化的具有柔和弱香味和朗姆酒味的高質量的烈性酒精飲料,所述的烈性酒精飲料可以簡單的方法制作且同時該種飲料具有廣泛的消費群體。
本發明的技術成果是創造了具有柔和的類似于Far?East?Schizandra葉的甜澀香味和溫和朗姆酒味道的獨創性烈性酒精飲料。
根據本發明,該烈性酒精飲料包含有兩類酒類組分(其中之一是朗姆酒)和為達到所需飲料濃度而添加的軟化水。為了達到本發明目的,它含有作為一種酒的濃度不低于96%甜菜糖蜜酒和作為朗姆酒的濃度不低于80%的甘蔗糖朗姆酒,或者濃度不低于80%的甘蔗糖蜜糖漿酒,這些組分按如下比例配制:
作為朗姆酒的濃度不低于80%的甘蔗糖朗姆酒,或者濃度不低于80%的甘蔗糖蜜糖漿酒的體積百分比為30-50。
濃度不低于96%的甜菜糖蜜酒的體積百分比為50-70。其余成分是為使飲料濃度達到27%-50%所而添加的軟化水。
除此而外,飲料中還可以另外包含有果糖糖漿,用量為每10,000升飲料200-350公斤;以及可樂樹果仁,菠蘿,橘子或香莢蘭香料。
因此,稱為“塔菲雅”的烈性酒精飲料的成分組成包括兩種用不同制造方法制得的酒類,兩種酒類其中之一所用的原料是糖甜菜,另一種是糖甘蔗,也即生長在不同的氣候環境下的兩種植物原料。
名為“塔菲雅”的烈性酒精飲料是在防水桶中通過徹底混合上述按規定比例配制的酒類,使之成為一種均勻體來制得。
所制得的該酒類混合物必須補加軟化水,以得到所要求的飲料濃度,并且,如有必要,補加果糖糖漿或食用香料,并小心地混合。
允許的飲料濃度變化是±0.2%。
甜菜糖蜜酒在用來制備名為“塔菲雅”烈性酒精飲料之前,必須進行除雜質純化處理。
軟化水用熟知的方法生產,舉例而言,通過用離子交換樹脂,Na-陽離子或石灰-蘇打法凈化可飲用水來生產。
最終產品必須通過過濾器的過濾,過濾次數不得少于三次。它需類似于制造特制伏特加的過濾處理。
實現本發明的技術方案
在具體例子中,名為“塔菲雅”的烈性酒精飲料的成分組成可按如下配制:
實施例1
甜菜糖蜜酒(按體積百分比)?????????????-65
甘蔗糖朗姆酒(按體積百分比)???????????-35
果糖糖漿(按公斤/1000升)??????????????-25
為飲料濃度達到35%而需添加的軟化水???-剩余部分
實施例2
甜菜糖蜜酒(按體積百分比)?????????????-50
甘蔗糖蜜糖漿酒(按體積百分比)?????????-50
果糖糖漿(按公斤/1000升)??????????????-30
菠蘿香料(按公斤/1000升)??????????????-1
為飲料濃度達到35%而需添加的軟化水???-剩余部分
在所有成分比例均在上述調節范圍內的情況下,名為“塔菲雅”的烈性酒精飲料具有如下感官參數:
外觀—無外來顆粒和包含物的透明液體
顏色—無色透明
味道—朗姆酒,溫和
香味—在添加芳香香料的情況下,非刺激性甜澀香味,類似Far?EastSchizandra葉的香味。
在飲料中水的酸度相當于pH=5-8.5
雜質濃度(按分析結果)是:
醛(毫克/升)??????????????????????????-20
雜醇酒(毫克/升)??????????????????????-4-35
醚(毫克/升)?????????????????????????-4.5-15
雜質濃度的確切值與具體實施的組成方案有關,但它們都落在上述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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