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汽車上的可關閉的活動部分例如蓋、門等的打開機構和/或關閉機構的啟動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00807768.1 | 申請日: | 2000-05-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351753A | 公開(公告)日: | 2002-05-29 |
| 發明(設計)人: | W·U·施皮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胡夫休爾斯貝克及福爾斯特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H9/02 | 分類號: | H01H9/02;H01H9/0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蘇娟,趙辛 |
| 地址: | 德國費***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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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汽車 關閉 活動 部分 例如 打開 機構 啟動 裝置 | ||
1.汽車上可鎖閉的活動部分(10)的打開機構和/或關閉機構的啟動裝置,在打開的情況下,這些可鎖閉的活動部分容許一個可至少伸到汽車內部一定范圍的入口,這里所謂的可鎖閉的活動部分例如指的是后備箱蓋(10)、門等等,該裝置具有一個手工操作器,該操作器在操作情況下作用到至少一個開關(12)的至少一個接觸機構(13)上,而且操作后開關(12)接通一個驅動器,以便打開或關閉汽車的活動部分(10),還具有在汽車上或在汽車活動部分(10)上的外部蒙皮(40),例如門板,其特征為,外部蒙皮(40)的一部分(43)本身是彈性變形的(43’)并構成開關(12)的操作器。
2.汽車上可鎖閉的活動部分(10)的打開機構和/或關閉機構的啟動裝置,在打開的情況下,這些可鎖閉的活動部分容許一個可至少伸到汽車內部一定范圍的入口,這里所謂的可鎖閉的活動部分例如指的是后備箱蓋(10)、門等等,該裝置具有一個手工操作器,該操作器在操作情況下作用到至少一個開關(12)的至少一個接觸機構(13)上,而且操作后開關(12)接通一個驅動器,以便打開或關閉汽車的活動部分(10),還具有在汽車上或在汽車活動部分(10)上的外部蒙皮(40),例如門板,以及具有一個在外部蒙皮(40)前面、上面和/或里面的作為裝飾用的和必要時具有可見信息內容的裝飾件(51),例如一種型號的廠徽(51)或一個裝飾件,其特征為,裝飾件(25;51)的至少一部分(23)本身是彈性變形的(23’)并構成開關(12)的操作器。
3.權利要求1或2的裝置,其特征為,開關(12)的接觸機構(13)直接或間接即通過傳遞元件(33)布置在車身部分(43)或裝飾件部分(23)的撓曲距離(29)中。
4.按權利要求2或3的裝置,其特征為:裝飾件(51)根據它的裝飾特點和/或信息內容構成中間有通孔(54)的板(23、27);板(23)的至少一部分(23)是可彈性撓曲的(23’)。
5.按權利要求2~4任一項的裝置,其特征為,裝飾件(51)的接觸板(23)是可彈性撓曲的并在它撓曲時作用于微型開關(12)。
6.按權利要求5的裝置,其特征為:在裝飾件(21)的相鄰的板(23、27)之間至少設置了一個切斷口(26);切斷口(26)增加了作為開關操作器使用的板(23)或這些板的撓曲彈性。
7.按權利要求2~6任一項的裝置,其特征為:裝飾件(51)由一個嵌件和一塊飾板(50)組成,該飾板相對于外部蒙皮(40)可在至少兩個位置(50.1、50.2)之間移動;在對可撓曲的板(23)進行壓力操作(20)后,飾板(50)從一個與外部蒙皮界定的相鄰區域(42)基本齊平的或平行的接觸位置(50.1)轉換到一個升起的分離位置(50.2);在其分離位置(50.2)升起的飾板(50)構成一個手柄,以便用手完全打開或關閉汽車的活動部分。
8.按權利要求7的裝置,其特征為,該嵌件或飾板(50)相對于外部蒙皮的相鄰區域(42)可翻轉運動(α)并在分離位置(50.2)位于一個角度位置中。
9.按權利要求7或8的裝置,其特征為,裝飾件(51)的分離位置(50.2)是一個打開準備位置,從該位置開始通過繼續的手工運動達到汽車活動部分(10)的完全打開位置。
10.按權利要求7~9任一項的裝置,其特征為,升起的飾板(50)在重新操作一次后從其分離位置(50.2)可重新回到它的接觸位置(50.1)。
11.按權利要求7~10一項或多項的裝置,其特征為,飾板(50)在其接觸位置和分離位置(50.1,50.2)之間的轉換是通過同一驅動器來進行的,該驅動器用來打開或關閉汽車的活動部分(10)或相關的鎖栓。
12.按權利要求11的裝置,其特征為,一根支承可翻轉運動的飾板(50)或嵌件的桿(47)與一根支承軸(59)抗扭地連接,該支承軸(59)由電動機或驅動器(50)的變速器(60)驅動。
13.按權利要求11的裝置,其特征為,可翻轉運動的飾板(50)或嵌件在其軸(49)的范圍內與一個齒輪(63)抗扭地連接,其中該齒輪(63)與一根齒條(62)嚙合,而齒條(62)則由電動機(15)或其后的驅動器進行驅動沿縱向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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