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氙治療神經中毒的用途有效
| 申請號: | 00804892.4 | 申請日: | 2000-03-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359296A | 公開(公告)日: | 2002-07-17 |
| 發明(設計)人: | 克里斯蒂安·佩策爾特;沃爾夫岡·J·科克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加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3/00 | 分類號: | A61K33/00;A61P25/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林曉紅 |
| 地址: | 瑞典***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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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治療 神經 中毒 用途 | ||
1.氙或氙氣體混合物用于治療神經中毒的用途。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神經中毒是由神經遞質過量引起的。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氙降低多巴胺、谷氨酸和/或去甲腎上腺素的釋放。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權利要求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神經中毒是由中風引起的。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權利要求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神經中毒是由藥物濫用引起的。
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權利要求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神經中毒是由出生時缺氧引起的。
7.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權利要求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神經中毒與帕金森病、精神分裂癥或吉勒德拉圖雷綜合征相關。
8.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權利要求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神經中毒是由顱腦創傷引起的。
9.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權利要求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氙或氙氣體混合物在心肺動脈分流器中使用。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權利要求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神經中毒導致失聰。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權利要求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神經中毒是由偏頭痛引起的。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的任一權利要求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治療所給予的制劑含有5-90%(體積)的氙。
13.根據權利要求12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制劑含有5-30%(體積)的氙。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13中的任一權利要求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治療所給予的制劑另外含有氧和/或氮和/或空氣。
15.根據權利要求12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制劑中氙和氧的比例為80%∶20%(體積)。
16.用于治療神經中毒的含有氙或氙氣體混合物的制劑。
17.根據權利要求13的制劑,其含有氙和含氧氣體。
18.通過將氙和其它對人體無害的氣體混合來制備可吸入的制劑的方法。
19.根據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將氙和含氧氣體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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