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氧化物催化劑及用該催化劑生產馬來酸酐的方法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00133105.1 | 申請日: | 1994-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304922A | 公開(公告)日: | 2001-07-25 |
| 發(fā)明(設計)人: | 釣田寧;M·伊藤;白神研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化學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7C57/145 | 分類號: | C07C57/145;C07C51/215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楊九昌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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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氧化物 催化劑 生產 馬來 酸酐 方法 | ||
1.在一種氧化物催化劑存在下,通過含有4個碳原子的烴的氣相氧化生產馬來酸酐的方法,所述催化劑可由下述方法制成:(1)在能夠將五價釩還原成四價態(tài)的還原劑存在下,在一種機溶劑中,使五價釩化合物和五價磷化合物反應,生成含四價釩和五價磷的結晶復合氧化物顆粒,(2)在高速氣流中,干粉碎所得到的結晶復合氧化物顆粒,(3)將干粉碎后的顆粒與含四價釩和五價磷的水溶液混合制成漿液,(4)噴霧干燥該漿液然后焙燒。
2.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氧化物催化劑含有選自鐵、鈷、鋅的至少一種元素,作為催化劑元素。
3.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含四價釩和五價磷的水溶液是磷酸氧釩溶液。
4.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高速氣流中的干粉碎是利用噴磨機和使用以2-12KG壓力供應的氣體來進行的。
5.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高速氣流中進行的干磨,使重均顆粒的直徑成為0.3-5μm。
6.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漿液中的固體含量,按照焙燒后的氧化物催化劑的重量來表示為10-15%。
7.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氧化物催化劑中含有的結晶復合氧化物顆粒量,按照焙燒后的氧化物催化劑的重量來表示為50-90%。
8.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的4個碳原子的烴是正丁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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