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改進型供藥裝置及其使用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99806323.1 | 申請日: | 1999-04-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301187A | 公開(公告)日: | 2001-06-27 |
| 發明(設計)人: | 保羅·M·瓦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因法梅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M15/00 | 分類號: | A61M1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王彥斌 |
| 地址: | 澳大利亞***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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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改進型 裝置 及其 使用方法 | ||
1.一種鼓動性吸入器裝置,該裝置包括:
(ⅰ)吸氣裝置,它包括一個面罩或口罩和一個連接器,此連接器可連接至供藥裝置或供應氣溶膠、粉末或氣體的其它裝置;和
(ⅱ)一個或多個外部的、可視和/或音響的受吸氣/呼氣驅動的鼓動性玩具,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玩具由一個或多個閥門、過濾器或緩沖器與所述吸氣裝置(ⅰ)的一個或多個部件相隔開,以確保驅動所述玩具的吸入/呼出空氣的定向流動。
2.如權利要求1的鼓動性吸入器裝置,其特征在于,鼓動性玩具中的一個或多個由一個或多個單通閥與吸氣裝置(ⅰ)的一個或多個部件相隔開。
3.如權利要求1的鼓動性吸入器裝置,其特征在于,連接器包括:
(ⅰ)孔,該孔位于一端,用以可密封地嚙合供藥裝置,從而使連接器與連接于此的供藥裝置之間發生的化學化合物或藥品的泄漏為最小;和
(ⅱ)螺紋部分或按扣鎖,用于使所述連接器可脫開地和可密封地嚙合至口罩或面罩上。
4.如權利要求3的鼓動性吸入器裝置,其特征在于,連接器包括陽或陰的螺紋部分,它相應地擰入至口罩或面罩中的相對的陰或陽的螺紋部分。
5.如權利要求1的鼓動性吸入器裝置,該裝置包括單個外部的、可視或音響的受吸氣驅動的鼓動性玩具。
6.如權利要求1的鼓動性吸入器裝置,該裝置包括單個外部的、可視或音響的受呼氣驅動的鼓動性玩具。
7.如權利要求1的鼓動性吸入器裝置,該裝置包括外部的、可視或音響的受吸氣驅動的鼓動性玩具和外部的、可視或音響的受呼氣驅動的鼓動性玩具。
8.如權利要求1的鼓動性吸入器裝置,該裝置包括兩個外部的、可視或音響的受呼氣驅動的鼓動性玩具。
9.如權利要求8的鼓動性吸入器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外部的、可視或音響的受呼氣驅動的鼓動性玩具是串聯連接的。
10.如權利要求1的鼓動性吸入器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外部的、可視的受吸氣驅動或受呼氣驅動的鼓動性玩具包括彩色自旋盤。
11.如權利要求1的鼓動性吸入器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外部的、音響的受吸氣驅動或受呼氣驅動的鼓動性玩具包括雙向的汽笛或口哨,或單向的汽笛或口哨。
12.如權利要求11的鼓動性吸入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汽笛或口哨是單向和可顛倒加以安裝的,從而能使它在吸氣或呼氣時發出聲音。
13.如權利要求2的鼓動性吸入器裝置,其特征在于,一個或多個閥被設置在管道內,管道為所述受吸氣/呼氣驅動的鼓動性玩具(若干玩具)與所述管道內壁進行可密封嚙合的連接提供條件。
14.如權利要求13的鼓動性吸入器裝置,其特征在于,管道被設置成與面罩或口罩及連接器均進行可密封的嚙合。
15.如權利要求13的鼓動性吸入器裝置,其特征在于,管道至少包括三個接頭端,用于與面罩或口罩、連接器和一個或多個鼓動性玩具組件進行連接,其特征還在于,至少一個閥設置在所述管道內,并在所述接頭端的任意一個或多個接頭端,或在其內與管道內壁進行可密封的嚙合。
16.如權利要求15的鼓動性吸入器裝置,其特征在于,單通閥設置在管道內,并在連接至連接器的接頭端,或在其內與管道進行可密封的嚙合,從而藥物或空氣/藥物混合物可從供藥裝置被吸入面罩或口罩中,而不是向反方向流動。
17.如權利要求15的鼓動性吸入器裝置,其特征在于,單通閥設置在管道內,并在連接至面罩或口罩的接頭端,或在其內與管道進行可密封的嚙合,從而藥物或空氣/藥物混合物可從管道被吸入至面罩或口罩中,而不是向反方向流動。
18.如權利要求15的鼓動性吸入器裝置,該裝置至少包括一個受吸氣驅動的鼓動性玩具組件,其特征在于,單通閥設置在管道內,并在連接至所述鼓動性玩具組件的接頭端,或在其內與管道進行可密封的嚙合,從而空氣能橫越流過所述鼓動性玩具組件,并通過管道流入面罩或口罩,而不是向反方向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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