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驗證設備、驗證方法、驗證系統、以及存儲介質無效
| 申請號: | 99110003.4 | 申請日: | 1999-06-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249614A | 公開(公告)日: | 2000-04-05 |
| 發明(設計)人: | 井上裕司;中川利之 | 申請(專利權)人: | 佳能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N5/76 | 分類號: | H04N5/76;G06F12/1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于靜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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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驗證 設備 方法 系統 以及 存儲 介質 | ||
1.一種驗證設備,包括:
接收裝置,用于從一個外部信息處理設備接收包含使用允許信息的運動圖象數據;
重放裝置,用于重放所述接收裝置接收的運動圖象數據的一部分;
輸入裝置,用于輸入文字/符號;
比較裝置,用于把包含在所述接收裝置接收的運動圖象數據中的使用允許信息與所述輸入裝置輸入的文字/符號進行比較;以及
發送裝置,用于當所述比較裝置的比較表明使用允許信息與文字/符號匹配時,把指令從所述重放裝置重放的第一圖象數據重新重放運動圖象數據的指令信號發送到所述外部信息處理設備。
2.根據權利要求1的設備,其中運動圖象數據是壓縮編碼運動圖象數據。
3.根據權利要求1的設備,其中所述設備進一步包括用于預先存儲文字/符號的存儲裝置,且
比較裝置把包含在所述接收裝置接收的運動圖象數據中的使用允許信息與存儲在所述存儲裝置中的文字/符號進行比較。
4.根據權利要求1的設備,其中所述重放裝置重放運動圖象數據的時間或空間部分。
5.根據權利要求1的設備,其中所述發送裝置與指令信號一起發送表示所述驗證設備能夠使用運動圖象數據的一個信號。
6.根據權利要求1的設備,其中所述發送裝置在正常情況下利用用于沿著一個正常方向接收運動圖象數據的接口接收運動圖象數據并利用沿著與正常方向相反的方向的接口發送指令信號。
7.根據權利要求1的設備,其中所述發送裝置利用一個上行MPEG4比特流來發送指令信號。
8.根據權利要求1的設備,其中所述設備進一步包括與一條通信線相連的一個接口,且
所述發送裝置通過該接口和通信線發送指令信號。
9.一種驗證設備,包括
接收裝置,用于接收由包括包含源信息和使用允許信息的對象數據的多個對象數據構成的運動圖象數據;
分離裝置,用于把所述接收裝置接收的運動圖象數據分離成多個對象數據;
重放裝置,用于重放所述分離裝置分離的對象數據中不包含使用允許信息的對象數據;
輸入裝置,用于輸入文字/符號;
比較裝置,用于把使用允許信息與所述輸入裝置輸入的與所述分離裝置分離的對象數據中包含使用允許信息的對象數據有關的文字/符號進行比較;以及
發送裝置,用于當所述比較裝置的比較表明使用允許信息與文字/符號匹配時,向與包含在構成運動圖象數據的多個對象數據中的源信息相應的一個外部信息處理設備發送一個指令信號,該指令信號指令從所述重放裝置重放的第一圖象數據重新重放運動圖象數據。
10.根據權利要求9的設備,其中
源信息是URL(統一資源定位器)信息。
11.一種驗證方法,包括:
接收步驟,用于從一個外部信息處理方法接收包含使用允許信息的運動圖象數據;
重放步驟,用于重放所述接收步驟接收的運動圖象數據的一部分;
輸入步驟,用于輸入文字/符號;
比較步驟,用于把包含在所述接收步驟接收的運動圖象數據中的使用允許信息與所述輸入步驟輸入的文字/符號進行比較;以及
發送步驟,用于當所述比較步驟的比較表明使用允許信息與文字/符號匹配時,把指令從所述重放步驟重放的第一圖象數據重新重放運動圖象數據的指令信號發送到所述外部信息處理方法。
12.根據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中運動圖象數據是壓縮編碼運動圖象數據。
13.根據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進一步包括用于預先存儲文字/符號的存儲步驟,且
比較步驟把包含在所述接收步驟接收的運動圖象數據中的使用允許信息與在所述存儲步驟中存儲的文字/符號進行比較。
14.根據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中所述重放步驟重放運動圖象數據的時間或空間部分。
15.根據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中所述發送步驟與指令信號一起發送表示所述驗證方法能夠使用運動圖象數據的一個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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