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防止偽造假冒產品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98108114.2 | 申請日: | 1998-04-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212212A | 公開(公告)日: | 1999-03-31 |
| 發明(設計)人: | 李文靈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文靈 |
| 主分類號: | B42D15/10 | 分類號: | B42D15/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65730*** | 國省代碼: | 云南;5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防止 偽造 假冒 產品 方法 | ||
本發明涉及一種防止偽造假冒名優產品的方法。
目前,普遍采用的防偽手段,都是在產品上采取防范措施,如酒,在蓋子和瓶子上考慮防偽,制標不治本,道高一尺,魔高一尺,給制假者有可乘之機,最后,偽造者不但偽造了產品,連不論設計是多么巧妙的防偽標識,也被偽造了,有的甚至達到可以亂真的程度。給消費者和廠商帶來巨大的損失。甚至威協著人類的生命安全,形成了無論是產品和防偽標識,廠家能生產,不法之徒就能仿造,1997年底,山西朔洲假酒命案,就是其中一例。
《工人日報》98年3月31日和《法制日報》98年4月8日登載了兩篇“電碼防偽技術”的介紹文章,這比在產品上采用附加裝置防偽,的確進了一大步,但要從根本上杜絕假冒,有下列三點不足之處:一、電碼電話必須在開通防偽網絡的地區才能有效,未開通的地區,此防偽技術變得沒有意義。二、此防偽網絡屬以營利為目的的公司,為追求利潤,不法之徒仍有可乘之機。三、消費者在購得產品后,還得自己掏錢去查詢,在心理上難以接受?!豆と巳請蟆?8年4月11日,第二版登載了一篇署名文章《電碼防偽打假一準靈?》也表示質疑。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避免上述之不足,而提出一種廠商自己直接打假的方法,凡通郵的地方,本方法都實用,方法簡單,易于實施。適用任何產品。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詳細的說明:
圖一是吻合后的防偽卡。
圖二是撕開圖一的器具。
在產品出廠時,隨產品附有一消費者填上自己地址、郵編、電話號碼即可寄出的信封,信封內裝有圖一[3]的防偽卡,消費者的回執聯[3]上印有電話號碼[4]、編碼[5]、密碼[6]、核對號[7]和條碼[8]。防偽卡未撕開時回執聯[3]和存根聯[1]是一個整體。除一組以上密碼[6]橫印在撕開口[2]處,其它電話號碼[4]、編號[?5]、核對號[?7]、條碼[8],在存根[1]和回執聯[3]上是完全相同的,只有處在撕開口[2]的密碼,在撕開后,存根和回執上各有一部分密碼。圖一采用圖二帶有不規則齒的器具撕開,撕開后的存根聯[1]和回執聯[3]都有齒紋口,為防止撕開口千篇一律,圖二的長比圖一的寬要寬,這樣可隨意上下移動,將防偽卡撕開,撕開口不會有相同的齒口出現?;貓搪揫3]除與產品相一致的編號[5]和條碼[8]外露,其它內容全被覆蓋,除有意撕開,不能見到密碼、電話號碼和核對號。
存根聯[1]由廠商保存,回執聯[3]隨產品給消費者。
它是通過下列步驟來實現防偽目的。當消費者在購得產品后,將回執聯[3]寄回廠商。廠商收到回執聯[3]后,根據核對號[7]迅速查出存根聯,先核對撕開的口,是否能完全吻合,再核對密碼,看存根上的密碼和余在回執聯上的密碼是否與未撕開時是一致的。然后廠商通過電話或信函通知消費者真偽結果。也可撕開覆蓋物,按廠商提示,由消費者直接與廠商核對,為了防止競爭對手和不懷好意者故意拔電話消耗廠商財力,可不用熱線免費咨詢電話,同時也防止銷售商利用電話弄虛作假回答假密碼,消費者可以不在銷售處打電話查詢核對,請銷售商開一張發票,發票上除填上原有內容,還需填上與產品號相一致的編號[5],消費者核對后,憑購物發票和核對該物品的電話發票,在該產品的銷售處報銷電話費,經銷處再向廠商聯系報銷。已被核對的密碼,廠商將其注銷,被免再次使用。覆蓋密碼的目的在于:
(一)防止密碼盜用。
(二)防止不購產品者也打電話查詢,使廠商注銷該組密碼,產生混亂。
密碼可采用手書或印刷各體漢字、數字、圖章、英文、圖案標記等。條碼供計算機檢驗使用。圖一(3)的反面,還可根據廠商需要印上咨詢,調查,同侯和有關防偽卡使用方法等信息。
為進一步說明本發明的防偽方法,用兩實施例作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一
一消費者購得一輛摩托車,拿出該產品附件中的信封,核對防偽卡的編號與產品的編號是否一致。填上自己的通迅地址、郵編、電話,將廠商已付足郵費的特快航空信封交給郵局即可。廠商用核對號[7]找出存根[1],先核對存根聯[1]和回執聯[3]的齒口能否完全吻合,再核對一組以上密碼[6],與未撕開時的密碼是否一致。
實施例二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李文靈,未經李文靈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98108114.2/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