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新型的容器蓋把結構無效
| 申請號: | 97218149.0 | 申請日: | 1997-06-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310737Y | 公開(公告)日: | 1999-03-17 |
| 發明(設計)人: | 劉協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協龍 |
| 主分類號: | B65D8/00 | 分類號: | B65D8/00 |
| 代理公司: | 吉林省吉利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王大珠 |
| 地址: | 臺灣省桃園縣***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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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新型 容器 結構 | ||
本實用新涉及生活用品類,特別涉及一種新型的容蓋把結構。
目前市場銷售水壺式樣繁多,但大多數的結構如附圖1所示,它主要由一本體(1)及上蓋(3)和把手(2)所構成,本體(1)與上蓋(3)呈分開結構,故當欲打開上蓋(3)時,須一手扶持本體(1),一手拉著上蓋(3),而當欲蓋合時,同樣須要一手扶本體(1),一手持上蓋(3),必須雙手進行才能完成蓋合和拉開動作,尤其在加倒開水于其本體(1)內部時,相當不便,除費時又有燙傷之危險,上蓋放置在其他地方還容易污染,很不衛生。不僅是水壺,其它容器也是如此。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針對上述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新型的容器蓋把結構,使其可藉把手上下扳動,而使上蓋自動作開啟閉合,達到省時又省力。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使其可藉把手下下扳動,而使上蓋自動作開啟閉合,達到單手即可操作,使用快速方便又安全。本方案系在本體(1)的一側設有可翻起開閉的上蓋(3),而于把手之兩內側,則設有具檔片之連桿,內連桿一端設于把手上端,另端之凹座則設于上蓋(3)兩側軸部,藉把手上、下扳動,使上蓋(3)能自動作蓋合及開啟,能自動作蓋合及開啟。
結合附圖說明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和實施例:
圖1為常見水壺之立體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之立體及部分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之開啟立體及部分剖視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之另一實施例示意圖。
(1)為本體、(2)為把手、(21)透孔、(22)為軸部、(23)為內連桿、(231)為擋片、(24)為凹座、(232)為透孔、(233)為梢、(3)為上蓋、(31)為耳部、(32)為軸、(33)為軸部。
如附圖2及附圖3所示,在本體(1)的一端設有具透水之凸塊(11),而上蓋(3)于其下方一側則設有具透孔之耳部(31),利用一軸(32)將上蓋(3)與本體(1)之凸塊(11)結合并可作上揚下蓋于本體(1)口部之活動體,而本體(1)之兩側設有型把手(2),把手(2)與本體(1)連接處設有透孔(21),以供設于本體(1)上之軸部(22)為使把手(2)能與上蓋(3)作連鎖動作反應,于上蓋(?3)兩側設有軸部(33),而在把手(2)兩側內另設有擋片(231)之內連桿(23),內連桿(23)其一端具有透孔(232),藉梢(233)固定于把手(2)的上端,在沒有擋片(231)的一端則設凹座(24),以供上蓋(3)兩側之軸部(33)套合,因此當把手(2)向上提拿時,內連桿(23)其設有透孔(232)并與把手(2)上端固接之作用,會將上蓋(3)蓋合于本體(1)之上方缺口部,同時把手(2)受到內連桿(23)之擋片(231)作用,故把手(2)不會向另側翻,即限位于垂直位置,當欲呈水平時,把手(2)開啟上蓋(3),僅須將把手(2)反向翻,把手(2)會將內連桿(23)帶動,而內連桿(23)則帶動上蓋(3),而將上蓋(3)自動開啟,因此操作方便、省工省力,單手即可操作,更不會發生污染和燙傷等意外事故。
附圖4為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例,此種結構可用于多種容器蓋把上。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省工省力,防止污染和燙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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