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紙漿的脫木素和/或漂白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97110725.4 | 申請日: | 1997-04-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66553A | 公開(公告)日: | 1997-12-03 |
| 發明(設計)人: | T·德拉哥特;D·拉徹納爾;H·萊當 | 申請(專利權)人: | 凱默夏爾公司 |
| 主分類號: | D21C9/16 | 分類號: | D21C9/1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任宗華 |
| 地址: | 法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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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紙漿 脫木素 漂白 方法 | ||
1.一種紙漿的脫木素和/或漂白方法,包括借助有機過氧酸的至少一個處理段,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處理段在一種或若干種用于保護紙漿粘度的助劑的存在下進行,所述助劑選自磷的無機酸和它們的鹽。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用于保護紙漿粘度的助劑是焦磷酸,焦磷酸鈉,三磷酸或三磷酸鈉。
3.根據權利要求1和2的方法,其中,有機過氧酸選自:過甲酸,過乙酸,1,6-二過氧己二酸,1,4-單過氧丁烯二酸,1,4-單過氧丁二酸和過苯甲酸。
4.根據權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有機過氧酸為含至少4%重量所述過氧酸的過乙酸水溶液,尤其是在平衡時的水溶液,另外該溶液還含有過氧化氫,以致使過氧化氫/過乙酸的重量比大于0.5,尤其是大于1。
5.根據權利要求1-4之一的方法,其中,可在所述處理段將硅酸鈉和/或鎂鹽或鎂化合物如氧化鎂,碳酸鎂,硫酸鎂或氯化鎂加入紙漿中。
6.根據權利要求1-5之一的方法,在20℃和140℃之間,尤其在50℃和120℃之間,優選在70℃和90℃之間的溫度下進行處理。
7.根據權利要求6的方法,在低于或等于約10巴,尤其在低于5巴的壓力下進行處理。
8.根據權利要求7的方法,在用空氣加壓,或用含大于21%氧,尤其是至少80%氧的氣體進行加壓的反應器中進行處理。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的方法,在PH值在5和9之間,尤其在7和8.5之間進行處理。
10.根據權利要求7或8的方法,其中,首先在40-100℃,PH2-7,尤其是4-6進行小于4小時,尤其是小于2小時,優選為1小時或更短的過氧酸處理;然后,在沒有中間洗滌下將該紙漿堿化至PH8-12,尤其在9.5-12,并在60-120℃放置小于4小時。
11.根據權利要求1-10之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過氧酸從隨后紙漿處理段中的洗滌液中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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