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肘關節被動運動器無效
| 申請號: | 96211496.0 | 申請日: | 1996-06-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270491Y | 公開(公告)日: | 1997-12-17 |
| 發明(設計)人: | 張銘;姚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邁迪克儀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H1/02 | 分類號: | A61H1/02 |
| 代理公司: | 杭州市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陳紅 |
| 地址: | 310014 ***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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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肘關節 被動 運動 | ||
1、一種肘關節被動運動器,其特征在于:它由底座(I)、調節機構(II)、手臂支撐架(III)及驅動機構(IV)組成,調節機構(II)位于底座(I)與手臂支撐架(III)之間,并與底座(I)及手臂支撐架(III)固定,而驅動機構(IV)則與手臂支撐架(III)固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器,其特征在于:調節機構(II)包括調節套(3)、高度調節桿(4)、角度調節桿(5)及緊固螺絲(6),高度調節桿(4)及角度調節桿(5)通過緊固螺絲(6)固定。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器,其特征在于:手臂支撐架(III)由后臂支撐架(7)、后臂長度調節桿(8)、后臂支架(10)、前臂支架(11)、前臂長度調節支架(12)及前臂支撐架(14)組成,后臂支撐架(7)與后臂支架(10)焊接固定,后臂支架(10)與前臂支架(11)通過絞鏈連結,后臂長度調節桿(8)及前臂長度調節支架(12)為抽拉式結構,它們分別通過緊固螺絲固定。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運動器,其特征在于:在手臂支撐架(III)上還設置有繃帶(9)及手握支架(13),繃帶(9)設在前臂支架(11)及后臂支架(10)上,而手握支架(13)則固定在前臂長度調節支架(12)上。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器,其特征在于:驅動機構(IV)主要由電機(19)、驅動絲桿(20)、調節絲桿(21)、移動塊(23)及螺母(24)組成,電機(19)與驅動絲桿(20)聯結,調節絲桿(21)與驅動絲桿(20)平行且穿過移動塊(23)、螺母(24)、移動塊(24)和后臂支撐架(7)用螺絲剛性聯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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