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氣球娛樂器無效
| 申請號: | 96203423.1 | 申請日: | 1996-03-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251425Y | 公開(公告)日: | 1997-04-09 |
| 發明(設計)人: | 張立中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立中 |
| 主分類號: | A63H5/04 | 分類號: | A63H5/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科技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蔣旭榮 |
| 地址: | 100027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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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氣球 娛樂 |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供公共娛樂的裝置,尤其是用氣球代替鞭炮的娛樂器。
本人去年申請的“一種氣球娛樂器”,專利號95202421.7,在實踐中發現有以下幾點弊病:
①氣球爆炸后的橡膠皮經常一頭掛在尖刺上,另一頭被線繩系著,電機功率較小,根本拽不動,使機器處于卡死狀態,沒有達到預期效果。
②電機沒有被充分利用,如果在機器中添一個離心氣泵,使之能方便地給氣球打氣。
③氣球吹起后,要用手系在線繩上,很麻煩。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自動氣球娛樂器,它能方便地將成串的氣球弄破發出連續爆炸聲,給節日帶來歡樂氣氛。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電機(3)的左右兩端分別與傳動機構(22、21、20、19、18、17)、(4、5、6)相連,系有繞繩的軸(8)支承在下支架(9)上,下繞繩(11)上有卡子(12)將氣球夾住,軸(16)上固定偏心輪(13),下支架(9)左端固定帶撥打彈簧絲(14)的基體(15),右端固定彈簧絲(10),電機(3)右端的傳動機構(4、5、6)與離心泵(7)相連。
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越性:
①原機底部尖刺改裝為可撥打的和固定的兩種彈簧絲,一旦氣球卡在固定彈簧絲下,撥打彈簧絲會將其打破,由于彈簧絲具有繞性,橡膠皮不會卡在彈簧絲上。
②在機器右側固定一離心泵,給氣球打氣。
③采用氣球卡子,使其具有結構小巧使用方便等優越性。
圖1是依據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氣球娛樂器的結構示意圖。
下面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結構。
上支架(1)與下支架(9)固接在一起,電機(3)固定在上支架(1)上,電機軸(2)的左端連接皮帶輪(22),通過皮帶(21)與軸(8)上的帶輪(20)相連,軸(8)固定在下支架(9)上,其上的帶輪(19)通過皮帶(18)與帶輪(17)相連,帶輪(17)固定在軸(16)的左端,其右端固定偏心輪(13),在下支架(9)的底部有一通孔,左端固定凸起基體(15),其上固定撥打彈簧絲(14),右端固定彈簧絲(10)。電機軸(2)的右端與皮帶輪(4)相連,通過皮帶(5)與固定在下支架(9)上的離心泵(7)的帶輪(6)相連。
使用時,電機(3)轉動,帶輪(22)、(20)、(19)、(17)帶動軸(8)、軸(16)轉動,下繞繩(11)此時尚未與上繞繩聯接。帶輪(4)、(6)帶動離心泵(7)轉動,給氣球打氣,將充氣氣球一一夾在下繞繩(11)的卡子(12)上,將下繞繩與上繞繩聯接上,繞繩隨軸(8)的轉動上升,撥打彈簧絲(14)隨偏心輪(13)上下運動,與彈簧絲(10)一同壓向氣球即可聽到如鞭炮的響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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