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制造醇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96194914.7 | 申請日: | 1996-06-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065C | 公開(公告)日: | 2001-10-17 |
| 發明(設計)人: | 植岡秀晃;西垣太;田端修 | 申請(專利權)人: | 花王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7C29/149 | 分類號: | C07C29/149;C07C31/125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盧新華,羅才希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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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制造 方法 | ||
1.一種用于制造醇的方法,包括下列步驟:
連續裝填醇原料;以及
在氫化催化劑存在下,進行原料的催化還原反應,
其中,所說的醇原料和氫氣以氣態或液體和氣體混合物狀態加入還原反應器,該原料的催化還原反應是在溫度、壓力和氫的摩爾比條件,都足以給出原料的蒸發比率為20-80重量%情況下進行的,所述的氫的摩爾比是氫分子/原料中的酰基的數值;
其中,在還原反應器里VG對VL的比滿足下列關系:
100≤VG/VL≤10000,
其中,“VG”代表一種在加入的醇原料和氫氣混合物氣相部分處的表面速度;和“VL”代表在混合物的液相部分處的表面速度,
其中,在還原反應器內的溫度為100~300℃,還原反應器內的壓力為10~100大氣壓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該醇原料是一種脂肪酸酯或脂肪酸。
3.根據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該脂肪酸酯或脂肪酸是從椰子油、棕櫚油或棕櫚核油取得的。
4.根據權利要求1-3的任何一種方法,其中,在還原反應里,醇原料的蒸發比率是≥20重量%并<60重量%。
5.根據權利要求1-3的任何一種方法,其中,在還原反應里,醇原料的蒸發比率為60~80重量%。
6.根據權利要求1-5的任何一種方法,其中,一種裝有固定在反應器內的氫化催化劑的固定床反應器,被用作還原反應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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