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自絮凝分離媒介質物和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96193315.1 | 申請日: | 1996-0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81747A | 公開(公告)日: | 1998-05-13 |
| 發明(設計)人: | R·S·里伯 | 申請(專利權)人: | 環境保護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1/52 | 分類號: | C02F1/52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白益華 |
| 地址: | 美國得***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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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絮凝 分離 媒介 方法 | ||
1.一種用于從廢水中絮凝并除去固體顆粒的混合的絮凝澄清媒介物,它是干燥的絮凝劑和固體聚集用顆粒的混合物,能有效地將廢水中的固體顆粒與聚集用顆粒絮凝成固體聚集體,從而能夠通過重力沉降分離或過濾有效地從廢水中除去。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的絮凝澄清媒介物,其特征在于絮凝劑的用量為約0.1%至約85%(重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的絮凝澄清媒介物,其特征在于絮凝劑為天然物質。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的絮凝澄清媒介物,其特征在于絮凝劑為天然物質,其用量為混合物的約25%至約85%(重量)。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的絮凝澄清媒介物,其特征在于絮凝劑為合成物質。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的絮凝澄清媒介物,其特征在于絮凝劑為合成物質,其用量為混合物的約0.1%至約5%(重量)。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的絮凝澄清媒介物,其特征在于固體聚集用顆粒為硅質顆粒。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的絮凝澄清媒介物,其特征在于固體聚集用顆粒為由生物產生的二氧化硅。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的絮凝澄清媒介物,其特征在于固體聚集用顆粒為選自谷糠灰、硅藻土和珍珠巖的硅質顆粒。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的絮凝澄清媒介物,其特征在于固體聚集用顆粒包括可燃顆粒,其用量足以使得每磅含濾出的絮凝固體顆粒在內的混合物的熱值至少為5000Btu。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的絮凝澄清媒介物,其特征在于固體聚集用顆粒選自橡膠、煤、石油焦及其混合物,顆粒的篩目粒度約為5目至325目,顆粒的熱值為每磅包含被除去的絮凝固體顆粒在內的混合物至少是5000Btu。
12.一種物質組合物,它是干燥的絮凝劑和硅質顆粒的混合物,能有效地絮凝和聚集廢水中的固體顆粒。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物質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干燥的絮凝劑是天然物質。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物質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干燥的絮凝劑是天然物質,硅質顆粒選自谷糠灰、硅藻土和珍珠巖。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物質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干燥的絮凝劑是合成物質。
16.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物質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干燥的絮凝劑是合成物質,硅質顆粒選自谷糠灰、硅藻土和珍珠巖。
17.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物質組合物,其特征在于過濾用顆粒的熱值為每磅包括絮凝的固體聚集體在內的混合物至少是5000Btu。
18.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物質組合物,其特征在于:????
該組合物含有一種多價金屬離子,當廢水的pH值至少為12時至少有一些硅質顆粒能溶解于廢水,形成可溶的硅酸鹽,
該多價金屬離子的含量足以與可溶的硅酸鹽形成硅質膠泥,并把絮凝的固體化學固定在此硅質膠泥中。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物質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硅質顆粒選自谷糠灰、硅藻土和珍珠巖。
20.一種從廢水中除去固體顆粒的方法,包括:
把廢水與混合的絮凝澄清媒介物混合,該混合的絮凝澄清媒介物是過濾用顆粒和干燥的絮凝劑的混合物,該干燥的絮凝劑能有效地將至少一部分固體顆粒和過濾用顆粒絮凝起來,該過濾用顆粒能使絮凝的過濾用顆粒和固體顆粒便于過濾除去,
再使加入混合的絮凝澄清媒介物的廢水流入過濾器。
21.一種從廢水中過濾固體顆粒的方法,包括:
把廢水與混合的絮凝澄清媒介物混合,該混合的絮凝澄清媒介物是可燃的過濾用顆粒和干燥的絮凝劑的混合物,該絮凝劑能有效地將至少一部分固體和可燃的過濾用顆粒絮凝成適合于過濾的絮凝的聚集體,且提供的濾餅熱值至少為每磅6000Btu,
再使含有絮凝聚集體的廢水流入過濾器形成濾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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