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處理廢氣和污水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96118512.0 | 申請日: | 1996-11-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7566C | 公開(公告)日: | 2003-01-01 |
| 發明(設計)人: | 藤村宏幸;鈴木隆幸;山田紀夫;一木嘉元;林英生;前澤章彥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荏原制作所 |
| 主分類號: | C02F9/14 | 分類號: | C02F9/14;B01D53/60;B03C3/04;//C02F9/14;328;300;120;144;152C02F1011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孫愛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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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處理 廢氣 污水 方法 | ||
1.一種處理燃燒裝置廢氣和含氨污水的方法,包括:
(a)將有機含氨水的人糞尿流體加到預處理步驟以除去粗大固體物,然后加到厭氧消化步驟,在該步驟人糞尿中絕大部分有機物主要被分解成甲烷,二氧化碳和水,甲烷和二氧化碳從水中轉移到汽相;
(b)將溶解在水中的氨用氨汽提法回收到汽相中;
(c)將汽相中的氨加到冷凝步驟以形成氨水;
(d)將汽提氨后的水加到需氧生物處理步驟以進一步提高BOD和其它有機殘留組分的處理;
(e)將生物處理后的水加到絮凝處理步驟以形成含絮凝磷的水;
(f)用電沉淀器除去使用化石燃料的燃燒裝置的廢氣的灰塵顆粒;
(g)將無灰塵顆粒的廢氣在空氣預熱器中與鍋爐空氣熱交換;
(h)將步驟(e)中形成的含絮凝磷的水用于步驟(g)的廢氣冷卻;和
(i)將冷卻后的廢氣加到廢氣處理步驟,并將廢氣在由氨汽提步驟(c)獲得的氨水的存在下用電子發生器產生的電子束輻照,以獲得銨化合物。
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將燃燒裝置的部分廢氣在其于上述步驟(f)中用電子沉淀器除去灰塵顆粒之前加到氨汽提步驟。
3.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上述步驟(c)中的不可冷凝的氨被直接加到步驟(i)。
4.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當在上述步驟(e)中回收的水NaCl含量較高時,將該水進行包括反滲透或電滲析的脫鹽處理以生產脫鹽水。
5.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上述步驟(a)中獲得的甲烷氣用作燃燒裝置的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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