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除去殘余單體的設備和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96112280.3 | 申請日: | 1996-08-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574C | 公開(公告)日: | 2001-10-24 |
| 發明(設計)人: | 藏薗敏信;內田誠一;石橋正剛;松田悅郎 | 申請(專利權)人: | 智索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F6/00 | 分類號: | C08F6/00;B01D3/2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全菁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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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除去 殘余 單體 設備 方法 | ||
1.一種從含有殘余單體的含聚氯乙烯的漿液中除去殘余單體的設備,其改進在于所述設備包括:
一中空圓筒形塔;
若干在豎直方向彼此間隔地放置在塔中的塔板,每個塔板有許多穿孔;
若干室,每個室在作為該室的底部的塔板之一上形成;
設在至少兩個室中的漿液入口;
設在兩個相鄰的塔板之間的一下行區,該區使漿液相繼從較高室的塔板向下流至較低室的塔板;
設在塔底的一蒸汽入口;和
設在比有漿液入口的室低的一個室中的一漿液出口,
其中有漿液入口的室之一中的塔板直徑分別為緊鄰該有漿液入口的室的上下各室中塔板直徑的1.05-5倍。
2.根據權利要求1的設備,還包括熱水噴射裝置,該裝置位于至少一個塔板附近。
3.根據權利要求1的設備,其中每個孔的直徑為0.5-5.0毫米。
4.根據權利要求1的設備,其中每個塔板中開孔面積與塔板面積之比為00.01-10%。
5.一種用權利要求1所定義的設備除去殘余單體的方法,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由漿液入口加入含聚氯乙烯的漿液;
由位于塔底的蒸汽入口吹入蒸汽;
當漿液向下流過塔板時,使漿液與蒸汽接觸;
從而從漿液中分離殘余單體;和從塔頂排放出含分出的殘余單體的氣體,并從漿液出口排放殘余單體已從中除去的漿液;
其中加入含聚氯乙烯的漿液的步驟按以下(1)、(2)、或(3)進行:
(1)在殘余單體難于從漿液中除去的情況下,由帶較大直徑的塔板的室之上的室中設置的漿液入口加入漿液,
(2)在殘余單體易于從漿液中除去的情況下,由帶較大直徑塔板的室中設置的漿液入口加入漿液,或由帶較大直徑塔板的室之下的室中設置的漿液入口加入漿液,或
(3)在漿液有高的鼓泡性的情況下,由帶較大直徑的塔板的室中設置的漿液入口加入漿液。
6.根據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當漿液中聚氯乙烯的孔隙率不小于0.300毫升/克時,將漿液加入有較大直徑的塔板的室中或位于該室之下的室中。
7.根據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當漿液中聚氯乙烯的孔隙率不小于0.350毫升/克時,將漿液加入有較大直徑的塔板的室中。
8.根據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當漿液中聚氯乙烯的孔隙率小于0.300毫升/克時,將漿液加入位于有較大直徑的塔板的室之上的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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