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預制構件構成的建筑物無效
| 申請號: | 95192401.X | 申請日: | 1995-03-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6776C | 公開(公告)日: | 2001-12-26 |
| 發明(設計)人: | 羅爾夫·施密特-盧茨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爾夫·施密特-盧茨 |
| 主分類號: | E04B1/04 | 分類號: | E04B1/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張民華 |
| 地址: | 聯邦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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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預制構件 構成 建筑物 | ||
1.由予制構件構成的建筑物,這些予制構件通過一個非回收的模具制成,該非回收的模具由半制成品制成,
其特征在于,所述半制成品構成橫梁(3,3′)和肘形件(3″);所述橫梁(3,3′)和肘形件(3″)至少通過至少一拉線或結構鋼連接件(11)在搭環(9)范圍連接于一框架(40)上;以及,所述框架(40)的內側至少在橫梁(3,3′)的和肘形件(3″)的彼此相鄰的端部區用噴射混凝土(7,7′)或灰漿(4)固定。
2.根據權利要求1的建筑物,其特征在于,非回收的模具(2)在噴射混凝土(7,7′)或灰槳(4)凝固變硬后可填充填料(12)。
3.根據權利要求1的建筑物,其特征在于,梁(3,3′)和肘形件(3″)用一個外環圈(50,50′)包圍住。
4.根據權利要求3的建筑物,其特征在于,外環圈(50)由結構鋼制造。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的建筑物,其特征在于,其梁和肘形件各有一個凹槽(51)呈錐形,其特征在于,由結構鋼制成的外環圈(50)安放在槽(51)內。
6.根據權利要求3的建筑物,其特征在于,外環圈(50′)可構成方木材或鋼梁。
7.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的建筑物,其特征在于,至少在梁(3,3′)之間給半制成品安放至少一根拉桿(52)。
8.根據權利要求7的建筑物,其特征在于,結構鋼的拉桿(52)至少在一端用一模具緊固裝置而固定在相鄰接的梁上。
9.根據權利要求1的建筑物,其特征在于,在半制成品(3,3′,3″)的端部開孔(19),讓連接把手(11′)從中穿過。
10.根據權利要求9的建筑物,其特征在于,孔(19)布置在錐形凹槽(6)組成的周邊凹槽(51)內。
11.根據權利要求9或10的建筑物,其特征在于,至少在半制成品(3,3′,3″)的某一部位采用雙排孔(19)。
12.根據權利要求1的建筑物,其特征在于,在半制成品(3,3′,3″)的端部要留空處(17′),在裝配半制成品時可將成型件(17″)安放其中。
13.根據權利要求1—4,9—12中任一項的建筑物,其特征在于,半制成品(3)在端部延伸到斜接縫上并裝配在一起。
14.根據權利要求1—4,9—13中任一項的建筑物,其特征在于,半制成品(3)由輕質混凝土制作。
15.根據權利要求1的建筑物,其特征在于,帶有可調高度元件(16)的移動用附件是水平安放的金屬型材(13)、鋼筋(15)以及用于提升機具和/或用于安全防護或工作腳手架的固定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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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B 一般建筑物構造;墻,例如,間壁墻;屋頂;樓板;頂棚;建筑物的隔絕或其他防護
E04B1-00 一般構造;不限于墻,例如,間壁墻,或樓板或頂棚或屋頂中任何一種結構
E04B1-02 .主要由承重的塊狀或板狀構件構成的結構
E04B1-16 .堆料結構,例如混凝土在現場以澆制或類似方法成型的結構,同時利用或不利用附加構件,例如,永久性結構、由承重材料覆蓋的基礎
E04B1-18 .包含長形承重部件的結構,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結構;穹窿頂的結構;折板結構
E04B1-34 .特種結構,例如,用由桅桿結構或封閉的電梯井或樓梯間等塔式結構支承的懸吊或懸臂桿件;與彈性穩定性有關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