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微煙艾灸器無效
| 申請號: | 94214882.7 | 申請日: | 1994-06-0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92326Y | 公開(公告)日: | 1995-03-22 |
| 發明(設計)人: | 蔡信;蔡耀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蔡耀明;蔡信 |
| 主分類號: | A61H39/06 | 分類號: | A61H39/06;A61B17/36 |
| 代理公司: | 汕頭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林希楠 |
| 地址: | 51580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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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艾灸 | ||
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加熱人體特定疾病反應點的裝置,特別是微煙的艾灸器。
目前已有的接近的微煙艾灸器,如中國專利申請第92213064.7號的多用微煙艾灸器,結構包括頂蓋、殼體、調節座、底座,殼體內設有燃艾筒及燃艾筒蓋、殼體和頂蓋之間設有濾煙墊,燃艾筒蓋上有艾條推壓彈簧,調節座底部有防護網。本艾灸器彈簧力不能太大,以免艾條熄滅,但本艾條器的彈簧沒有調節結構,所以隨著艾條逐步燃耗,彈簧力明顯下降,特別是艾條燃燒將盡階段,彈簧不能把艾條的燃燒點推壓至防護網,所以直接影響到溫灸效果。同時由于在艾條燃燒將盡階段,彈簧壓力不足甚至彈簧不與艾條接觸,所以艾灸器只能作直立使用,如作非直立放置艾條就會離開原有位置,這影響到艾條器使用的方便性。另外,艾條器的頂蓋與殼體、殼體與調節座的連接結構采用插接,也是艾灸器不能作非直立放置使用的另一個原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改進的微煙艾灸器,其彈簧力能始終保持,且艾灸器可作非直立放置使用,可以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點。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微煙艾灸器,包括頂蓋、殼體、調節座、底座、彈簧、濾煙墊、燃艾環,調節座的底有一個防護網,殼體上與頂蓋連接下與調節座連接,調節座與底座作螺紋連接,濾煙墊裝于頂蓋與殼體之間,燃艾環裝于調節座內,其特征在于頂蓋中央有一個調節螺桿與頂蓋作螺紋配合,且螺桿上端有一個調節手把、下端與所述彈簧連接。
在上述方案的基礎上,還可附加一些改進措施,以達到使用效果進一步提高。
上述方案由于彈簧上面有一個調節螺桿,所以可在艾條逐步燃耗后,調節該螺桿使壓在艾條上面的彈簧力保持穩定,從而保證艾條的燃燒點始終與防護網接觸,以保證使用效果穩定。同時也使艾條在燃燒將盡階段也不會脫離彈簧的緊壓作用,所以艾條器可作非直立放置使用,從而達到使用上方便靈活。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更具體的描述。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方案的零件分離圖。
圖2是圖1的組裝狀態圖。
參照圖1~圖2,本微煙艾灸器,包括頂蓋1、殼體2、調節座3、底座4、彈簧5、濾煙墊6、燃艾環7,調節座3的底是一個防護網8,殼體2上與頂蓋1連接下與調節座3連接,調節座3與底座4作螺紋連接,濾煙墊6裝于頂蓋1與殼體2之間,燃艾環7裝于調節座3內,特征是頂蓋1中央有一個調節螺桿9與頂蓋1作螺紋配合,螺桿9上端有一個調節手把10、下端與彈簧5連接。另外,頂蓋1與殼體2的連接結構為緊配合、殼體2與調節座3的連接結構為殼體2的卡釘11與調節座3上的卡槽12配合,這是進一步達到艾灸器可非直立放置使用的附加具體措施之一。燃艾環7為金屬質,其結構是一個直徑略大于艾條的筒體13、其底緣接一個外徑略小于調節座3內徑的薄環14,這個結構可進一步保持艾條始終處于中央位置。底座4上有凸耳15等,其孔穿有彈力繩16等,作為使艾灸器固定在人體部位之用。
使用時,圖1的各零件組裝成圖2狀態。轉動殼體2使卡釘11脫離卡槽12,拿開殼體2,把一個下端點燃的艾條17放入燃艾環7內且使點燃的下端與防護網8接觸,把殼體2接緊在調節座3上,這時彈簧5壓在艾條17上,調節螺桿9使彈簧力適當,這時便可把艾灸器固定在人體待灸部位上,每當艾條17燃燒一定時間后可調節螺桿9以保持彈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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