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輕質骨料無效
| 申請號: | 91107584.4 | 申請日: | 1991-1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2888A | 公開(公告)日: | 1992-07-22 |
| 發明(設計)人: | B·沃爾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家電力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28/02 | 分類號: | C04B28/02;C04B18/06;C04B16/08;C04B40/02;B01J2/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備麟 |
| 地址: | 英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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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骨料 | ||
1、一種制造輕質骨料的方法,包括把重量占80%至99%的粉煤灰,重量占1%至20%的水泥,以及適量的顆粒尺寸小于2.5mm的泡沫聚苯乙烯小珠攪拌在一起,以使聚苯乙烯小珠所占體積為最終混合物總體積的15%至80%,形成可制成小球狀體的混合物,將該混合物制成直徑小于15mm的小球狀體材料,并將該小球狀體材料置于溫度低于聚苯乙烯小球內任何膨化劑沸點的潮濕環境中進行養護。
2、按權利要求1所限定方法,其中聚苯乙烯小珠的粒徑小于1mm。
3、按權利要求1或2所限定的方法,其中,將混合物制成直徑在3至9mm范圍之內的小球狀體。
4、按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限定方法,其中,在與該混合物的各種固態成份進行混合之前,要先用表面活化劑,其它表面處理劑,或它們的兩種或多種組合物對聚苯乙烯小珠進行預處理。
5、按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限定方法,還包括加水以形成能制成球狀體的混合物的步驟。
6、按前述的任一權利要求所限定方法,其中,占該材料(除聚苯乙烯外)重量達20%的是一種惰性填充物。
7、按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限定方法,其中,小球狀體材料是用一個抖動槽制粒機來使之成形的。
8、按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限定方法還包括,在養護之后,將小球狀體材料加熱到250℃以上的溫度。
9、按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限定方法,其中,用重量達15%的流質或粉末狀煤灰來代替混合物中同量的水泥。
10、按權利要求6所限定方法,還包括將小球狀體材料放在800℃至1400℃溫度范圍下進行燒結。
11、按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限定方法,其中,用重量占1%至6%的熟石灰來代替混合物中相同量的水泥。
12、按權利要求1至7所限定之任一種方法所制備的輕質骨料。
13、一種如權利要求11所限完的輕質骨料,具有200Kg/m3至750Kg/m3的整體干燥密度。
14、一種如權利要求11所限定的輕質骨料,最好具有300Kg/m3或低于300Kg/m3的整體干燥密度。
15、一種由權利要求12至14之一所限定的輕質骨料制備的建筑砌塊。
16、一種如權利要求15所限定的建筑砌塊,具有400Kg/m3或高于400Kg/m3的砌塊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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