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食(藥)用菌的一種段木栽培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90103432.0 | 申請日: | 1990-07-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752A | 公開(公告)日: | 1992-01-15 |
| 發明(設計)人: | 湯金階 | 申請(專利權)人: | 湯金階 |
| 主分類號: | A01G1/04 | 分類號: | A01G1/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445500 ***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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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栽培 方法 | ||
本發明涉及一類食(藥)用菌的段木栽培,特別是需要覆土發菌出菇的食(藥)用菌段木栽培方法。
段木栽培食(藥)用菌,先要在段木表面打一圓柱形孔眼,然后在孔眼內放種發菌出菇。由于這種孔眼為一封閉圓柱桶形結構,使用這種結構在段木上進行食(藥)用菌栽培,對于以空氣為主要生活環境發菌出菇的菌類是可取的;但對于需要覆土發菌出菇的食(藥)用菌,使用這種方法栽培常有這樣的問題:在菌種接入孔眼后的覆土發菌階段,孔眼內易積水,透氣差,常導致菌種死亡。另外孔眼表面積小,容積小,孔隙少,規格化程度高,又導致菌絲長勢弱長速慢,吃料難出菇遲,制種栽培工藝復雜,因而影響了這一類食(藥)用菌的生產和發展。
為解決這個問題,通常的做法是于段木孔眼接種后,把段木在地面上集中放置一段時間,并遮蓋嚴密,過一段時間(通常1-2個月)讓菌種吃料后再覆土發菌出菇。但在實際生產中,已發菌的段木覆土后常常造成該段木與地表水平面相接的那一面菌種全部死亡。而且上述其它的那些缺點仍無法克服。
本發明的目的是設計一種改進的孔眼結構,這種結構不但能排水透氣,而且能增強菌絲生長勢、加大生長速度、吃料易出菇早、并能簡化制種栽培工藝。
發明是這樣實現的:首先在段木上砍一些橫向魚鱗口,然后將魚鱗口外被砍成的“馬耳”形木塊上沿縱向砍口,并與魚鱗口聯通。當水分流至孔口內菌種周圍后,水分便從孔口各孔隙流走,從而保持孔口內無積水和氧氣充足。另外菌種在孔口內定植后,菌絲在孔口內各空隙生長延伸,將被砍材料迅速包圍吃料發菌。
本發明由于只需在段木上砍口,所以工藝簡單、操作容易;同時孔口無多余積水,菌種周圍不會缺氧,所以不會出現死種現象,種子成活率高;另外孔口表面積大、容積大、孔隙多,孔口氧氣充足,對菌絲機械遮擋阻力少,故接種后菌種在孔口內萌發生長速度快,生長勢強,菌絲能很快透過孔口包圍段木表面吃料,所以菌絲吃料易,菌絲量大質好出菇早產量高;其它優點如孔口容積大,對菌種規格化程度要求低,因而材料加工易,制種工藝簡單;每個魚鱗口所占表面積大,而每個段木魚鱗口數少,故栽培時用種粒數少;且接種后便可覆土發菌出菇,因而栽培管理簡單。
發明的具體孔口結構見附圖。附圖圖解如下:
圖1為魚鱗口在段木表面上的分布圖,L為相鄰兩魚鱗口之間的距離;圖2為縱向口在魚鱗口表面外分布圖,n為相鄰兩縱向口之間距離;圖3為砍口及其固定部分結構圖;其中A為魚鱗口,B為縱向口,C為固定部分,N為魚鱗口基部寬或固定部分寬,L1為縱向口超過魚鱗口長度,L2為固定部分長度,L3為魚鱗口口面斜面長,a為魚鱗口入口面與段木中軸線之夾角,H為水分進入魚鱗口方向,h為水分進入縱向口方向。
下面結合圖3詳細說明依據本發明設計的孔口工作原理。
當外界水分由箭頭〔H〕所示方向流向魚鱗口〔A〕,經魚鱗口〔A〕之兩側開口和縱向口〔B〕流出孔口;當外界水分由箭頭〔h〕所示方向流向縱向口〔B〕,進入魚鱗口〔A〕,經魚鱗口〔A〕流出孔口。
當定植于魚鱗口〔A〕的菌種萌發后,萌發的菌絲少部分附著在魚鱗口〔A〕的內壁分解吸收材料營養;而大部分則經魚鱗口〔A〕和縱向口〔B〕之開口處向孔外生長延伸。這其中又有一部分菌絲首先包圍魚鱗口〔A〕外被縱向口〔B〕分割開的馬耳形木塊各部分材料,然后分解吸收該材料營養;而另一部分菌絲則經魚鱗口〔A〕、縱向口〔B〕各開口向孔外生長延伸,并附著在孔口間隙段木表面上,然后分解利用孔口間材料。
固定部分〔C〕主要在對魚鱗口〔A〕外馬耳形木塊縱砍口和向魚鱗口〔A〕放菌種時,對魚鱗口〔A〕外馬耳形木塊起固定作用。
砍孔口時按如下步驟操作:
1.砍魚鱗口〔A〕:于段木上每隔10厘米(L)砍一魚鱗口〔A〕,其入口方向為段木橫切面方向,魚鱗口〔A〕口面與木棒中軸線夾角〔a〕30-60度,魚鱗口〔A〕口面斜面長〔L3〕5-8厘米,魚鱗口〔A〕口面基部寬〔N〕8-10厘米(如圖1和圖3所示)。
2.砍縱向口〔B〕:沿段木中軸線方向入口將魚鱗口〔A〕外馬耳形木塊每隔1-1.5厘米(縱口距n)縱向劃破,使之同魚鱗口〔A〕相通,下面可超過魚鱗口〔A〕基部2-3厘米〔L1〕,每馬耳形木塊砍4-6道縱向口〔B〕(如圖2與圖3所示)。
3.選留固定部分〔C〕:據魚鱗口〔A〕與縱向口〔B〕的開裂程度,在砍口基部留一長(L2)2-3厘米無任何開裂的部分〔C〕以固定被砍孔口木塊(如圖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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