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降低噪聲和減振組合物無效
| 申請號: | 88102579 | 申請日: | 1988-05-06 |
| 公開(公告)號: | CN88102579A | 公開(公告)日: | 1988-11-23 |
| 發明(設計)人: | 羅伯特·約瑟夫·斯塔茨 | 申請(專利權)人: | 納幕爾杜邦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73/00 | 分類號: | C08L73/00;C08L27/06;C08K3/3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楊松堅 |
| 地址: | 美國特***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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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降低 噪聲 組合 | ||
1、一種適于制備降低噪聲或振動衰減制品的組合物,所述組合物主要由下列組分的共混物組成:
a)約10~90%的乙烯與至少一種有機單體X以及一種附加單體Y的共聚物,該單體X能聚合成玻璃化溫度Tg小于約-20℃的均聚物,它選自下列單體,這些單體為不飽和的C3~C20單元羧酸和二元羧酸的酯類,飽和的C2~C18羧酸的乙烯基酯類和乙烯基烷基醚類(其中烷基具有1~18個碳原子),該單體Y選自下列單體,這些單體為烯類不飽和C3~C20羧酸、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
b)約90~10%的氯乙烯均聚物或氯乙烯與另一種選自下述的烯類不飽和共聚單體的共聚物,這些共聚單體為C2~C5烴類、乙烯基酯類、丙烯腈、丙烯酸酯類、偏二氯乙烯、不飽和羧酸的酯類和乙烯基醚類;
上述兩個百分比均基于共混物中的聚合物的總重量,它們約為該組合物總重量的10~80%;
c)約20~90%的云母(基于該組合物的總重量)。
2、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單體X是一種丙烯酸酯。
3、權利要求2的組合物,其中單體Y是一氧化碳。
4、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單體X是丙烯酸正丁酯,單體Y是一氧化碳。
5、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單體X在乙烯共聚物中約占1~60%(重量)。
6、權利要求5的組合物,其中單體X在乙烯共聚物中占5~60%(重量)。
7、權利要求6的組合物,其中單體X占5~50%(重量)。
8、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單體Y的含量約為1~30%(重量)。
9、權利要求8的組合物,其中單體Y的含量為3~30%(重量)。
10、權利要求9的組合物,其中單體Y的含量為3~10%(重量)。
11、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云母是金云母。
12、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聚合物b)是聚氯乙烯。
13、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除云母以外,在組合物中還存在有至少一種其它的無機填料,云母加上其它無機填料物質的總量至多為該組合物的90%(重量)。
14、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共混物中的乙烯共聚物a)的量為40~90%,氯乙烯均聚物或共聚物b)的量為60~10%,兩者均基于共混物中聚合物的總重量。
15、權利要求14的組合物,其中乙烯共聚物a)的量為50~75%,氯乙烯均聚物或共聚物b)的量為50~25%,兩者均基于共混物中聚合物的總重量。
16、權利要求15的組合物,其中單體X是一種丙烯酸酯。
17、權利要求16的組合物,其中單體Y是一氧化碳。
18、權利要求17的組合物,其中單體X是丙烯酸正丁酯。
19、權利要求18的組合物,其中單體Y是一氧化碳。
20、權利要求15的組合物,其中聚合物b)是聚氯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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