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竹地板模框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87202905 | 申請日: | 1987-03-05 |
| 公開(公告)號: | CN87202905U | 公開(公告)日: | 1987-10-21 |
| 發(fā)明(設計)人: | 胡曠 | 申請(專利權)人: | 胡曠 |
| 主分類號: | E04F19/06 | 分類號: | E04F19/06;E04F15/02 |
| 代理公司: | 湖南省專利服務中心 | 代理人: | 周純釗 |
| 地址: | 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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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竹地板 | ||
本實用新型屬建筑材料,進一步指室內(nèi)地板建筑材料。
除簡易房屋外,一般建筑物室內(nèi)地面大都鋪砌由各種材料制成的地板,傳統(tǒng)使用的有木板,水泥地板等。近來由于人們對室內(nèi)裝璜有了進一步要求而出現(xiàn)塑料地板,橡膠地板,陶瓷地板等新品種。但是無論從美學觀點和實用角度出發(fā),最舒適而高雅的仍是造價較貴的木地板,特別是硬木拼花地板。然而由于硬木拼花地板造價較高,資源稀少,除少數(shù)高級場所外,難于進入普通家庭。為此本發(fā)明人曾提出了以竹代木的方案,并具體提出了竹篳拼花地板(申請?zhí)枮?6210824)與竹節(jié)地板(申請?zhí)枮?6210813)兩項專利。在上述兩項專利中,前者要求用竹榫結合,后者要求予先用膠與墊片粘合都增加了工藝與成本。
本實用新型針對上述兩項專利作進一步改進,去除了竹榫結合與膠粘合的工藝,以減少成本與簡化制造工藝。本實用新型的特點是采用把竹條緊密地排列于予制的模框中,然后直接鋪砌。本實用新型的詳細說明結合附圖敘述如下:
圖1為加工后的細竹條;
圖2為組成模框的帶榫模條;
圖3為由四根模條組成的模框示意;
圖4為竹地板模框示意;
圖5為由竹節(jié)條垂直排列的竹地板模框。
為了避免誤解在詳述本設計前,必須說明:文中所述的帶標記(3)的“模框”指的是由模條(2)組成的框架;而不帶數(shù)字標記的“竹地板模框”則指已裝有細竹條(1)的本實用新型本體,也即是一種竹地板予制件。
實施本設計時,首先把原竹鋸成長為100~1000mm的竹段,然后用刀具把竹段削成如圖1所示截面形狀為矩形的細竹條(1),細竹條(1)的矩形截面為7~20×7~20mm。竹段加工成細竹條的同時必須把原竹的內(nèi)外表皮同時去除,以消除應變差異,并進行防蛀防腐等前處理。
用任何金屬或者竹子、木料或塑料制成如圖2所示的帶榫(5)模條(2),模條的寬度為10~30mm之間,以15~20mm為最佳,厚度應與所使用的細竹條厚度相配。然后利用模條(2)的榫(5)把四根模條拼裝成如圖3所示的模框(3)。模框(3)的內(nèi)孔應為100×100~1000×1000mm正方形。然后在模框(3)的內(nèi)孔中依次緊密地排列好與內(nèi)孔相應長度與厚度的細竹條(1),即成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竹地板模框。上述竹地板模框也可以是把四根以上模條拼裝成多內(nèi)孔的竹地板模框(如圖4);也可以如圖5所示利用由原竹的竹節(jié)段制成的竹節(jié)條(4)在模框(3)的內(nèi)孔緊密垂直排列而成為竹地板模框。
利用本設計的竹地板模框鋪砌地面時,只要按設計計算好竹地板模框的用量,然后依次把竹地板模框用膠與地面粘合,即成一個整體的帶有模框(3)的竹地板。
如果考慮回收模框(3),也可以在施工時用各種方法(例如在模框的模條上不涂膠或粘紙)避免模框與地面粘合。當竹地板模框中的細竹條(1)或竹節(jié)條(4)與地面粘合后,取出模條(2),并鑲嵌竹條或其它裝飾條即成為一種不帶模條的整體竹地板。
更進一步,為了便于運輸與安裝,也可以在施工現(xiàn)場的地面上先利用模條(2)組成模框(3),然后在模框(3)的內(nèi)孔中填補細竹條(1)或竹節(jié)條(4)而成為本設計所述的竹地板模框。同樣,這種現(xiàn)場施工的方法也可以是帶模條(2)或不帶模條(2)的整體竹地板。
本設計與前述的竹篳拼花地板與竹節(jié)拼板相比,造價更低,工藝更簡單,但都能取得同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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