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內墻裝飾材料無效
| 申請號: | 87101026 | 申請日: | 1987-04-30 |
| 公開(公告)號: | CN87101026A | 公開(公告)日: | 1988-11-09 |
| 發明(設計)人: | 廣川啟智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川啟智;張廖富源 |
| 主分類號: | C09D1/00 | 分類號: | C09D1/00;E04F13/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王孫佳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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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內墻 裝飾 材料 | ||
1、一種內墻裝飾材料主要由有機質材料和/或無機質材料以及粘合劑經混合而成,其特征在于:所說的有機質材料為紙片、木屑、棉纖維和化學纖維中的至少一種,所說的無機質材料為碎石粉、珠光材料和陶瓷粉中的至少一種,所說的粘合劑為羧甲基纖維素。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墻裝飾材料,其特征是其中還加有作為調色料的玻璃紙纖維和/或金銀色箔紙碎片。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內墻裝飾材料,其特征是所說的紙片包括兩種大小不同的規格,一種規格的直徑為1.2~2毫米,另一種規格的直徑為0.2~1.2毫米。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內墻裝飾材料,其特征是所說的木屑、棉纖維、化學纖維、碎石粉、珠光體和陶瓷粉的粒徑為0.1~0.5毫米。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內墻裝飾材料,其特征是所說的羧甲基纖維素呈細粉末狀,其粒度為100~200目。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墻裝飾材料,其特征是玻璃紙纖維和金銀色箔紙的碎片尺寸為(0.1~1)×(1~5)毫米。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內墻裝飾材料,其特征是有機質材料的含量為10~90%(重量),無機質材料的含量為10~90%(重量),羧甲基纖維素的含量為5~15%(重量),調色料的含量為1~5%(重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內墻裝飾材料,其特征是作為有機質材料的紙片包括兩種大小不同的規格,一種規格的直徑為1.2~2毫米,另一種規格的直徑為0.2~1.2毫米。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內墻裝飾材料,其特征是作為有機質材料的木屑、棉纖維、化學纖維以及作為無機質材料的碎石粉、珠光材料和陶瓷粉的粒徑均為0.1~0.5毫米。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內墻裝飾材料,其特征是所說的羧甲基纖維素呈細粉末狀,其粒度為100~200目。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內墻裝飾材料,其特征是作為調色料的玻璃紙纖維和金銀色箔紙的碎片尺寸為(0.1~1)×(1~5)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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