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花露水、香水生產新技術無效
| 申請號: | 87100221 | 申請日: | 1987-01-27 |
| 公開(公告)號: | CN87100221A | 公開(公告)日: | 1988-08-10 |
| 發明(設計)人: | 肖銘歐 | 申請(專利權)人: | 肖銘歐 |
| 主分類號: | A61K7/46 | 分類號: | A61K7/46 |
| 代理公司: | 中國科學院上海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汪克臻 |
| 地址: | 上海市邢***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花露水 香水 生產 新技術 | ||
本發明為一種日用化妝品,花露水、香水的生產技術。
花露水、香水是通過將不同香型的香精溶于一定濃度的乙醇中而制得的液體。香精是由多種芳香油、醇、酯、醛等香原料組成。這些香原料能溶于乙醇,而它們都不能溶于水。所以,為了使花露水、香水保持澄清,必須保持乙醇的含量為70-95%,這種傳統的生產方法至今沒有改變。乙醇是花露水、香水中用量最多的原料,約占生產成本的三分之一。
花露水、香水的香氣必須純正,這是產品質量的關鍵,而通常乙醇具有刺鼻的酒精氣味和雜味(雜醇油氣味),影響了花露水、香水的質量。進行醇的純化處理,生產的成本就要提高。此外,由于花露水、香水中乙醇的含量高,對皮膚有刺激性,對皮膚幼嫩的嬰兒更不宜多用。
本發明的目的是把花露水、香水中的乙醇含量大幅度地降低,由水來代替,要求能保持花露水、香水的澄清透明、香氣純正,延長留香時間,提高香氣質量、減輕在使用中對皮膚的刺激性。
本發明是通過在配制花露水、香水中的工藝中加入表面活性劑,聚氧乙烯醚類化合物來完成。經試驗證明此表面活性劑具備的條件是:1.能溶于香精。2.有很好的水溶性,即能在水中自行分散成<0.05微米的小顆粒,呈透明液體。3.對皮膚無毒性反應。4.制成的花露水、香水能于45-10℃持澄清透明。5.不破壞花露水、香水原來的香氣。6.表面活性劑的用量其價值遠低于減少使用乙醇的價值。
用本發明配制成的花露水、香水具有以下特征:1.使企業增加相當于原來配比乙醇的三分之一價值的利潤。2.采用本發明配制的花露水、香水,其乙醇的濃度已在30%以下,因此它們不再屬易燃危險品,節省了產品的儲運費用。
本發明中花露水的配制比例(重量比)是:
香精∶95%乙醇∶聚氧乙烯醚類化合物∶去離子水∶硼酸=1-3∶25-50∶2-5∶42-72∶0.5。
加入硼酸是為了補充因減少乙醇而失去的消炎、止癢作用。
聚氧乙烯醚類化合物的用量與香精的用量呈正比。不同香型的香精由不同的香原料組成,而不同原料的溶解度不同,因此,聚氧乙烯醚類化合物的用量因用不同香精而有差別,須通過試驗來確定。
本發明中花露水的生產工藝是,將香精溶解于聚氧乙烯醚類。另將硼酸溶解于水和乙醇中。然后將后者倒入前者,拌攪至液體澄清透明為止。最后按花露水原生產工藝程序進行,包括儲存成熟、冷凍、過濾、加色、裝瓶。
本發明中香水的配制比例(重量比)是:
香精∶95%乙醇∶聚氧乙烯醚類∶去離子水=5-15∶30-50∶5-20∶15-60。
香水生產工藝和花露水生產同,只是不需加入硼酸。
下面為本發明花露水、香水的生產實施例:
實施例一、花露水生產工藝。
將2公斤香精溶于3.5公斤聚氧乙烯醚類化合物中。另將0.5公斤硼酸溶于64公斤去離子水和30公斤95%乙醇中。將后者倒入前者,攪拌至液體透明,經儲存成熟、冷凍、過濾、加色、裝瓶。
實施例二、香水生產工藝。
將5公斤香精溶于7.5公斤聚氧乙烯醚類化合物中。另將57公斤去離子水和30公斤95%乙醇混合,倒入前者,攪拌至液體澄清透明,經儲存成熟、冷凍、過濾、加色、裝瓶。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肖銘歐,未經肖銘歐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8710022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成本低污染小高性能的微裂紋鉻工藝
- 下一篇:動力消(吸)振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