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后投影屏幕無效
| 申請號: | 86108423 | 申請日: | 1986-1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04656B | 公開(公告)日: | 1989-06-28 |
| 發明(設計)人: | 約翰尼斯·科尼利厄斯·范德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菲利浦光燈制造公司 |
| 主分類號: | 分類號: |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許新根 |
| 地址: | 荷蘭·艾***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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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投影 屏幕 | ||
1、一種供在屏幕前面再現由設置在屏幕后面的原象源所形成的圖象用的后投影屏幕,該投影屏幕包括一變形透鏡元件結構和一在諸透鏡元件焦點位置上形成有透明窗的光吸收層,其特征在于:一光透射箔配置在平板支持片上,箔的背面設有變形透鏡的結構,而面向支持片的前面是以具有透明窗的光吸收層組成。
2、根據權利要求1規定的后投影屏幕,其特征在于:一種菲涅耳透鏡,它的階梯形側面向變形透鏡結構,它的平面側面向原象源,該菲涅耳透鏡配置在透鏡結構和象源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1規定的后投影屏幕,其特征在于:菲涅耳透鏡是由變形透鏡結構構成,它的連續的諸透鏡的光軸相對于箔的法線成角度延伸,這些角度從中心向邊緣增大。
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規定的后投影屏幕,其特征在于:變形透鏡元件的尺寸在水平的和垂直的兩個方向上大約都在0.3和0.5毫米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1,2,3或4規定的后投影屏幕,其特征在于:光吸收層中的諸透明窗的復蓋面積小于表面積的25%。
6、根據權利要求1、2、3、4或5規定的后投影屏幕,其特征在于:屏幕的至少一個表面是抗反射的。
7、根據權利要求6規定的后投影屏幕,其特征在于:抗反射表面是備有微凸起結構,該微凸起具有200至600毫微米數量級的尺寸。
8、根據任一上述權利要求規定的后投影屏幕的一種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以規定的順序完成下列步驟:
將以模制方式形成的變形透鏡結構反疊在薄透明箔的第一側上,將光敏材料涂到透明箔的第二側上,通過透鏡結構將光敏材料曝光。以不曝光的部分成為不透光的方式將光敏材料顯現,以及將箔的第二側附在透明支持片上。
9、根據權利要求8規定的,用于制造透明投影屏幕的方法,該屏幕的至少一個表面配有微凸起結構,其特征在于:微凸起結構是與透鏡結構同時形成,由模制開始,該模也是用一與微凸起結構相反的結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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