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摻合氧化鋁和二氧化硅團塊的整體催化劑載體無效
| 申請號: | 86101811 | 申請日: | 1986-03-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05683B | 公開(公告)日: | 1989-11-08 |
| 發明(設計)人: | 歐文·莫里斯·拉契曼;勞倫斯·安德烈·諾德萊 | 申請(專利權)人: | 康寧玻璃廠 |
| 主分類號: | 分類號: |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徐株宏 |
| 地址: | 美國.紐約1483***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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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摻合 氧化鋁 二氧化硅 團塊 整體 催化劑 載體 | ||
1、一種經改進的整體催化劑載體,它具有一燒結陶瓷材料的結構相和10-50%(以重量計)的,與該結構相整體化的多孔性氧化物的高表面積載體相,其中的燒結陶瓷相是連續的,其中的多孔性氧化物的高表面積載體相是嵌埋在陶瓷相內的不連續的、分散的、可辨別的相,由50-93重量%氧化鋁和7-50重量%的二氧化硅組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經改進的整體催化劑載體,其特征在于:其中的整體所具有的表面積至少達15平方米/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經改進的整體催化劑載體,其特征在于:它是呈蜂窩狀的成形物。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經改進的整體催化劑載體,其特征在于:其中的載體相基本上由55-85重量%的氧化鋁和15-45重量%的二氧化硅所組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經改進的整體催化劑載體,其特征在于:其中的整體所具有的表面積至少達15平方米/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經改進的整體催化劑載體,其特征在于:它是呈蜂窩狀的成形物。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經改進的整體催化劑載體,其特征在于:其中的載體相基本上由65-75重量%氧化鋁和25-35重量%二氧化硅組成。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經改進的整體催化劑載體,其特征在于:其中的整體所具有的表面積至少達15平方米/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經改進的整體催化劑載體,其特征在于:它是呈蜂窩狀的成形物。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經改進的整體催化劑載體,其特征在于:(1)所述氧化鋁是由水合氧化鋁所形成,所述水合氧化鋁的特點是它在600℃溫度下焙燒一小時后轉化成具有表面積至少為300平方米/克左右的過渡氧化鋁,以及(2)所述二氧化硅是由晶粒大小不超過0.5微米和表面積至少為200平方米/克的無定形二氧化硅所形成。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經改進的整體催化劑載體,其特征在于:(1)所述氧化鋁是由水合氧化鋁所形成,所述水合氧化鋁的特點是:它在600℃溫度下焙燒一小時后轉化成具有表面積至少為300平方米/克左右的過渡氧化鋁,以及(2)所述二氧化硅是由晶粒大小不超過0.5微米和表面積至少為200平方米/克的無定形二氧化硅所形成。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經改進的整體催化劑載體,其特征在于:(1)所述氧化鋁是由水合氧化鋁所形成,所述水合氧化鋁的特點是:它在600℃溫度下焙燒一小時后轉化成具有表面積至少為300平方米/克左右的過渡氧化鋁,以及(2)所述二氧化硅是由晶粒大小不超過0.5微米和表面積至少為200平方米/克的無定形二氧化硅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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