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滅火器材的自動起動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85204413 | 申請日: | 1985-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85204413U | 公開(公告)日: | 1986-12-17 |
| 發明(設計)人: | 張玉民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玉民 |
| 主分類號: | A62C23/02 | 分類號: | A62C23/02;A62C37/10 |
| 代理公司: | 洛陽市專利代理服務部 | 代理人: | 陳元剛 |
| 地址: | 河南省洛陽市***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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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滅火 器材 自動 起動 裝置 | ||
1、一種與滅火器材配套使用的自動起動裝置,本發明特征在于其自動起動裝置一端有彈簧承板(6),與彈簧筒(5)整體成型,或將二者分別固定。彈簧承板(6)中間固定一個中心軸(2),壓式彈簧(4)套在中心軸(2)上,壓下彈簧(4),使中心軸頂端從另一端的自由離合蓋板(3)的中心孔露出,“形狀記憶合金”環(1)卡在中心軸頂端的光滑槽(7)內。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起動裝置,其特征在于引出引爆雷管(16)的拉火索(16),在滅火彈部分套上防潮薄膜,放入外殼(19)內,將滅火彈的拉索掛鉤(16a)通過彈簧承板(5)的孔和彈簧(4),掛在自由離合蓋板(3)上的圓形環(16b)上,滅火彈外殼(19)與自動起動裝置的彈簧筒外殼(5)用螺紋或其它方式連接;與公知的滅火彈配套使用形成拉火式自動引爆滅火彈。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起動裝置,其特征在于中心軸(2)上端制成撞針,撞針離滅火彈口端中間的底火(26)有一段距離,彈簧動作時,自由離合蓋板(3)連同中心軸(2)上端的撞針一起撞擊底火(26),使之引爆;與已知滅火彈配套使用形成撞針式自動引爆滅火彈。
4、按照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自動起動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自由離合蓋板(3)下端均有一凸部分,從彈簧筒(5)中間下面的槽中露出,使底火(36)置于彈簧筒(5)中央,中心軸(2),彈簧(4)和“熱記憶合金”(1)均為雙向,也可制成多向自動引爆滅火彈。電線(B)采取a,b;c,d兩組動接點方式,將雙向自動滅火彈垂直安裝在(B)上的絕緣條板(A)上,并用鐵片之類固定在墻壁面上。也可不要滅火部分,單做自動閘;與已知滅火彈配套使用構成雙向撞針式自動引爆滅火彈。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起動裝置,其特征在于裝置于公知的滅火器噴頭頸部位,中心軸(2)頂端有一凸部,上有一個密封墊圈,與滅火器頸(47)上的噴嘴凹部(48)吻合,中心軸末端帶有螺紋部位的直徑大于前端的直徑,自由離合蓋板(3)中心孔是螺孔,便于固定中心軸和離合蓋板,并可調節中心軸,滅火器頸部的噴嘴及相反處分別有圓形月牙板(46)和彈簧(4),兩片“熱記憶合金”(1)和彈簧筒(5)用螺釘(50)固定。彈簧筒(5)和外殼罩可用塑料或其它材料整體成型,也可分離固定。
6、按照權利要求1.和5.所述自動起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滅火器噴嘴(58)為雙向,靠滅火器自身壓力,噴頭能自由旋轉噴出滅火物質與之相配合的中心軸(2),離合蓋板(3),均為雙向,四片“熱記憶合金”(1)分別用螺釘(60)固定在彈簧筒(5)上,或用其它方法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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