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袖珍便攜自動傘無效
| 申請號: | 85203108 | 申請日: | 1985-07-16 |
| 公開(公告)號: | CN85203108U | 公開(公告)日: | 1986-08-13 |
| 發明(設計)人: | 李小師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小師 |
| 主分類號: | A45B19/04 | 分類號: | A45B19/04;A45B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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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廣西壯族自治***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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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袖珍 便攜 自動 | ||
本實用新型屬于制傘技術領域。
在現有技術中,收攏后長度較短的傘有二折自動傘和三折傘,二者都是由傘面折疊、開收傘及使用操縱三大裝置組成。
二折自動傘(見附圖1),其傘面折疊裝置由若干組可折疊的傘骨架組成,附圖1中只表示了一組打開后的傘骨架,四桿機構(1)實現了傘面折疊;開收傘裝置主要由桿(13)、(14)及滑塊(4)、(6)和彈簧(5)構成,能使傘自動打開;使用操縱裝置包括傘柄(2)、(10)及裝在傘柄上的彈簧(3)、定位銷(7)、突塊(9)、(11)和按鈕(12)等。
三折傘與二折自動傘的不同之處是:無自動開傘結構(見附圖2);有三段傘柄,二段傘柄間的連接方式則與二折自動傘相同;并設有桿(1),能繞A點轉動,靠在桿(2)上,開傘時,需先將桿(1)拔向下方,打開傘后,該桿受傘布面的拉力P而緊靠在桿(2)上,收攏傘時則需把桿(1)撥向上方。
二折自動傘能自動打開,故使用方便,但收攏后傘的長度較長,不便于攜帶;三折傘收攏后長度較短,攜帶方便,但不能自動打開,開收傘都不方便,而且在使用中,桿(1)還容易向上轉動,造成部分傘面向上翻起,所以,該種傘主要問題是使用不便。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設計一種傘,在不減少傘的遮擋面積的情況下,能較好地解決上述二種傘存在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的解決方案是:在一組傘骨架上設置多個四桿機構,構成新的傘面折疊裝置,縮短傘面折疊后的長度;開收傘裝置仍采用二折自動傘的相應裝置,附圖3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有下面一些優點:(1)傘收攏后的長度可比二折自動傘縮短三分之一,而開傘后的遮擋面積并沒有減少,因此,攜帶方便;(2)傘能自動打開,而且傘面不會上翻,所以,使用比三折傘方便。由于本實用新型的許多零件還與二折自動傘是通用的,因此,還有投資少、投產快等積極效果。
本實用新型有如下附圖:
圖1????二折自動傘的結構示意圖。
圖2????三折傘的結構示意圖。
圖3????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1所示的二折自動傘,有若干組傘骨架,每組由四桿機構(1)構成,支承起傘面布(16);滑套(4)在彈簧(5)的作用下,緊靠定位件(15),使打開的傘骨架保持穩定,收傘時,用手向下拉動滑套(6),通過桿(3)拉動桿(14)向傘柄(2)靠攏。同時,滑套(4)向滑套(6)靠近,彈簧(5)產生變形,蓄存了開傘所需的能量。當滑套(6)經過突塊(9)時,將其壓下,傘柄(10)被推進傘柄(2)內,并壓縮彈簧(3)。滑套(6)繼續向下移動,傘骨架漸漸地被折疊起來,直到突塊(11)進入滑套(6)的凹槽(17)卡住滑套,到此傘已收攏完畢。開傘時,按下按鈕(12),使突塊(11)脫出凹槽(17)彈簧(3)、(5)蓄存的能量放出來,將傘打開。
圖2所示的三折傘,與二折自動傘不同之處是無圖1中的彈簧(5)、(3)、桿(13)、滑套(6),并設有桿(1)(見附圖2);傘柄多了一段(4)。傘打開后,桿(1)靠傘面布的拉力P緊壓在桿(2)上,收傘時,拉動滑套(3),收傘過程與二折自動傘基本相同,只是最后需將桿(1)向上撥起,使與桿(2)相疊。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表示了一組打開后的傘骨架。(1)和(2)是構成傘骨架的兩個四桿機構,這兩個相鄰的四桿機構是用兩根公共桿的方式互相連接在一起;(3)是傘柄,(4)是彈簧,(5)是滑套,(6)是彈簧,(7)是滑套,(8)是定位件,(9)是限位導向突起,(10)是活動突塊,(11)是傘柄,(12)是活動突塊,(13)是把手,(14)是按鈕,(15)是凹槽,(16)是拉桿,(17)是桿。該實施例的開收傘過程與二折自動傘基本相同,不同的是比二折自動傘多開、收了一個四桿機構(1)。由于四桿機構(1)和(2)有兩根公共桿,所以,當四桿機構(2)開、收時,四桿機構(1)也隨著打開或收起,整個傘骨架卽被打開或折疊起來。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之一是縮短傘在收攏后的長度,以方便攜帶和使用。傘收攏后的長度是傘骨架折疊后的長度與傘柄把手的長度之和,前者占大多數,所以,如能有效地將傘骨架折疊后的長度縮短,便可能達到目的。二折自動傘的傘骨架折疊長度是AB、BC、CD三者之和(見附圖1),設想折疊后D點與B點并排在一起,便可大大縮短傘骨架折疊長度,為此,在二折自動傘傘骨架的基礎上,增加一個(如附圖3所示)或幾個四桿機構,便可達到目的。這一方案,能有效的縮短傘收攏后的長度,而且許多零件可采用二折自動傘原有的或稍加改變的零件,方便了該方案的實施,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是能自動開傘,且傘面不易上翻,自動開傘部分仍采用二折自動傘上的結構形式,能可靠地實現自動開傘,相應的零件可直接使用二折自動傘的零件,采用附圖3所示的傘骨架結構,亦可以保證傘面不會上翻,綜上所述,為達到本實用新型所提出的目的,最好的方案是本實用新型所提出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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