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污水處理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85108394 | 申請日: | 1985-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85108394A | 公開(公告)日: | 1986-07-16 |
| 發明(設計)人: | 伯托·伯恩克;伯恩德·迪倫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伯托·伯恩克 |
| 主分類號: | C02F9/00 | 分類號: | C02F9/00;C02F3/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包冠乾,盧寧 |
| 地址: | 聯邦德國5***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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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污水處理 裝置 | ||
1、一種處理段多于一個的污水凈化裝置,該裝置可以設置成幾個結構段,其中配有一個機械凈化段,在完全組合的形式時,至少還有一個后續的生物凈化段,在該裝置中污水收集總管位于機械凈化段之前,而機械凈化段包括有一個耙式之類的初步凈化設備,一個帶有曝氣設備的砂槽和一個帶有淤渣排出口的中間澄清槽,該機械凈化段也可以在安裝后續生物凈化段之前作為基本結構段而自行獨立運行,并且可以在安裝后續生物凈化段之后與生物凈化段聯合運行,砂槽的容積相當于每個居民至少需要6升,最好是8升的容積,它是用來作吸附段的。
2、按照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污水凈化裝置,其特點在于當單獨和聯合運行時,把至少20%的,最好是大約40%-65%的從中間澄清槽排出的淤渣送入污水收集總管的淤渣循環設備是與中間澄清槽設備或其淤渣排出口相連接的。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中所述的污水凈化裝置,其特點在于裝置,其特點在于當單獨運行時,在沒被循環的淤渣需要進一步處理又沒有化糞池的情況下,可以把它輸送到添加有鈣鹽或鐵鹽的設備中,然后再送入箱式壓濾機。
4、按照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污水裝置,其特征在于當單獨運行時,可以把從中間澄清槽出來的流出物送到農作物灌溉設備和/或施設備。
5、按照權利要求1或2中任一項所述的污水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聯合運行時,安裝后繼生物凈化段作為第二結構段而設置,淤渣負荷量LDS在0.15-1范圍內,該生物凈化段與中間澄清槽出口相連接,并配有一個帶有淤渣排出口的最終澄清槽設備。
6、按照權利要求5中所述的污水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在另外結構段中,按其裝填情況,具有體積負荷量為0.2-2或更多的滴流式過濾段設置在中間澄清槽設備與第二結構段的活化段之間。
7、按照權利要求1或2中所述的污水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聯合運行時,后續生物凈化段設置成第二結構段和一個滴流式過濾段,后者接著一個體積負荷量等于或大于0.15的活化槽,該活化槽與配有淤渣排出口的最終澄清槽設備相連接。
8、按照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污水凈化設備,其特征在于當聯合運行時,可以把從最終澄清槽設備排出的一部分淤渣通過適當的循環設備重新引入到作為吸附段運行的砂槽中。
9、按照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污水凈化設備,其特征在于吸附段用原核生物細胞作為工作生物量進行操作,并且在1立方米吸附段中至少達到1%(重量)工作生物量的原核生物細胞與作為補充生物量的流入的原污水一起被引入到吸附段中,該原污水中原核生物細胞的量最好是每立方米5%-15%(重量)。
10、按照權利要求1至7和9中任一項所述的污水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細菌群體的嚴格分離是在吸附段和后續段之間進行的。
11、一種污水凈化裝置,該裝置基本上可參閱附圖1-3或圖5來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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