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鋪砌和砌筑用石料切割機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85108020 | 申請日: | 1985-11-01 |
| 公開(公告)號: | CN85108020A | 公開(公告)日: | 1987-05-06 |
| 發(fā)明(設計)人: | 弗里德赫爾姆·泊斯費爾德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弗里德赫爾姆·泊斯費爾德 |
| 主分類號: | B28D1/22 | 分類號: | B28D1/2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mào)易促進委員會專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王申,王憲模 |
| 地址: | 聯(lián)邦德國帕***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鋪砌 砌筑 石料 切割機 | ||
本發(fā)明有關(guān)鋪砌和砌筑用石料的切割機,它包括上部的切割刃具,該刃具被驅(qū)動起來以便在框架內(nèi)振動并與下部的切割刃具協(xié)同操作。上部和下部的切割刃具都包括有許多彼此獨立的劈切楔刃,這些劈切楔刃可以彼此相對地沿著切割方向運動并且用液壓方式支承。而且本發(fā)明為了上部切割刃具和支承臺諧調(diào)運動,特別涉及液壓系統(tǒng)的配置。
在大多數(shù)采石場特別是在花崗石采石場中,石料加工是用落錘敲楔進行的,這種加工方式為人們所知已經(jīng)數(shù)十年了,并且以大錘敲打的形式大量采用。這些切割和劈開的方式產(chǎn)生了大量的噪聲并且占據(jù)了非常大的空間。特別是在高度方面。此外,它們還造成了一系列的健康問題并且可能傷害工人。用這樣的工具從事加工的人們經(jīng)常遭受一個或兩個手指的損傷。更有甚者,這些劈切裝置產(chǎn)生大量的粉塵。
對于那些用它們來加工的已知的切割機,其危險的特征和不良的效果早已被那些精于這項工藝的人們認識到了。因此,要用沒有什么危險、很少產(chǎn)生粉塵而且消聲的機器來取代已知的切割機具的要求,實際上從開始就存在著。
這種要求就導致了美國專利4203414的其他部分中所描述的發(fā)展。然而,在那個刊物中公開的石料切割裝置包括有一個結(jié)構(gòu)極其復雜的定位機構(gòu),以便使在上部和下部的劈切楔刃之間切割的巖石定位。該定位機構(gòu)包括固定式機械爪和像側(cè)向?qū)χ袡C構(gòu)一樣的豎向和水平活動式機械爪。定位機械爪用來輕微提升由傳輸機構(gòu)支承的巖石。以便搬運上下劈切楔刃之間的巖石。當可以用作推入裝置的支承臺省略時,已知的切割機裝置就要求這樣一種量度措施。這也就是為什么需要側(cè)向?qū)χ袡C構(gòu)的原因。
切割巖石的已知的定位和支承機構(gòu)完全不適于手工操作,而這在小采石場中則是一種規(guī)定。實際上,用手把要切割的巖石放到定位爪上是很困難的。而且還將會有一種危險,即切割下來的石頭坯料落下而傷害操作人員。最終它不能夠保證要切割的巖石保持在定位爪上的要求位置之內(nèi)。錯誤切割和修整將是不可避免的。
美國專利3161190披露了一種手工操作的塊料切割裝置,包括一個支承臺,它由彈簧支承,且有一個下部切割或劈裂刃具用的狹槽狀通道,由于劈切力只能施加在一個有限的范圍內(nèi),所以該裝置僅適用于相對地容易切割的材料(軟質(zhì)材料)。就像在切割花崗巖石時施加大約35到50噸的劈切力,這種支承臺的彈簧支承不僅是不可能的而且甚至是很危險的。在切割時釋放的和支承彈簧中固有的彈性力將引起石塊坯料拋起,這樣就會造成傷害工作崗位上的人員的甚至很大的問題。
支承臺的具有回彈力的支承對于形體非常大的石料也是不利的,這是由于不平穩(wěn)的荷載會給支承臺一個未受控制的傾斜,而導致并非所要求的開裂面。
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最初定義的那一種切割機,它是非常容易操作的,尤其不具有任何危險性,同時即使所要切割的巖石是形體非常參差不齊,也保證獲得所要求的開裂面。
這一目的在一種意想不到的簡單方式中得以實現(xiàn),在權(quán)利要求1和一個或多個從屬權(quán)利要求中表明其特征。
實質(zhì)上,眾所周知的框架的C字形設計使進入該裝置的“切割范圍”極其容易。上部和下部的刃具可以容易地從三個側(cè)面進入。站立在機器前方的操作人員的工作空間不受該裝置任何部分的妨礙。
在下部刃具上部的平面式支承臺的配置可使在上部和下部刃具之間要切割的石塊的定位良好而安全。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支承臺的支承,即由液動的、氣動的或是液氣共同控制的活塞和缸體,使在石料切割期間支承臺向下運動,切割之后則再向上運動,與上部切刃返回到它的開始位置的運動相一致,因此下部切刃要保持在支承臺的頂端或支承表面以下,則是非常重要的。
由于根據(jù)本發(fā)明支承臺的上下運動的控制,可以獲得受控制的切割,而不管要切割的石料的形狀如何,也不管要切割的石料的重量或其重量的分布如何。
支承平臺在切割過程中受控平行下移,即使石料的形狀是非常參差不齊的。并且由此重量的分布是非常不均勻的,也是可得到保證的。所要求的開裂面是得到保證的,所控制的支承臺的下移也是與所切石塊的重量無關(guān)的。如果石料的重量變化很大。例如,僅僅由液壓的支承元件的失效就會包含一種危險:如果石料非常重時,支承臺會過早地下沉。以致于切割過程要失控。在那種情況下,要切割的石料將向一側(cè)傾斜,在這一側(cè)下部的刃具當上部刃具與其嚙合之前,就穿出了支承臺的開口。本發(fā)明基本上實現(xiàn)了只有在壓力從上部的刃具作用到石料上的情況下,支承臺才會下降。
最后,由支承臺的這一發(fā)明所提供的支承避免了切割以后彈性能的釋放,它可使石料坯塊被拋進空中,而由此造成傷害操作人員的很大危險。應該注意到本發(fā)明的這種裝置是在劈切力大約40~50噸的情況下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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