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自開自合折疊晴雨傘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85106323 | 申請日: | 1985-08-23 |
| 公開(公告)號: | CN85106323A | 公開(公告)日: | 1987-02-18 |
| 發(fā)明(設計)人: | 陳恒昌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恒昌 |
| 主分類號: | A45B23/00 | 分類號: | A45B23/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區(qū)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折疊 晴雨傘 | ||
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是屬于一種可單手操作的避雨或遮陽的傘具。
現(xiàn)有的折疊傘一般只能自開,必須要用兩只手來操作。國外關于自開自合折疊傘的發(fā)明都是用兩根以上彈簧分別為開、合傘提供動力的。在按壓彈簧時要用較大的力量。
我曾于82年發(fā)明過一種用一根壓縮彈簧既為開傘也為合傘提供動力的自開自合折疊傘,并獲得了全國青年小發(fā)明競賽一等獎。參見圖1說明其原理:桿1、2、3、10、11組成折疊傘架,固定在細傘桿13頂端的頂盤6與桿3鉸接,中套筒8與桿2鉸接,滑套9可插入8的下口,并靠掛勾4勾在8上,下盤12和桿10鉸接。開傘時,下掛勾16脫開下盤12后,細傘桿13在伸桿彈簧(未示出)作用下伸出粗傘桿14,同時套在細傘桿13上的主壓簧5的下端推動滑套9和中套筒8向下移動,直至滑套9和下盤12相碰,使傘由閉合到張開如圖1所示位置。關傘時,按關傘按鈕18,通過控制線15帶動換向裝置7從細傘桿上的狹縫中伸出,推動掛勾4,使其與中套筒8脫開,主壓簧5推動滑套9和下盤12向下移,中套筒8被向上翻轉的桿2拉動向上移,傘閉合。按壓傘柄17和傘頂盤6兩端,細傘桿8縮回粗傘桿14中,14頂推著滑套9向上移,(在本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為了敘述簡明,不管傘頭向上還是向下,都規(guī)定由頂盤向手柄的方向為下,反之為上。)同時主壓簧5壓縮簧能,直至滑套9插入中套筒8的下口,掛勾4掛住中套筒8,傘縮短。并可如前所述再張開。
這種傘具有傘架結構簡單,按壓彈簧時較省力等優(yōu)點。但還具有如下缺點:1、傘的抗風性差,風大時,傘架會向里合攏一些。
2、掛勾4在傘桿上滑動,控制線15傳動路線長,因而對另件尺寸精度要求偏高。3、滑套9是車削加工另件,掛勾4結構較復雜,不利于大批量生產。4、在壓縮主壓簧5蓄能時,傘有可能張開。5、不能保證掛勾4先于下掛勾16掛上,因而有時下掛勾16掛上后掛勾4并未掛上中套筒8,容易出現(xiàn)開傘時傘不張開的誤動作。6、缺少防意外打開裝置。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新結構的用一根或一組主壓簧(起主要作用的壓縮彈簧)既為開傘也為合傘提供動力的自開自合折疊晴雨傘,以克服上述缺點。
本發(fā)明的傘包括有:復數(shù)組折疊傘架,可取6至12組,以現(xiàn)通用的8組為最好。傘架中各桿的長度及各盤的直徑等尺寸以傘既能張開又能收攏為合適。傘架可以是兩折或三折的折疊傘架。二折傘架可以是由四邊形機構組成的傘骨向下收攏的縮頂折疊傘架,也可以是具有2個自由度的傘骨向上翻折而收攏的外翻折疊傘架。在上述二折縮頂折疊傘架外再加一組向上翻折收攏的傘骨就構成了三折疊傘架。傘架外面被復有傘面。在傘架中上桿和下桿相鉸接(鉸接孔可以是長孔),上桿上端和固定的頂盤鉸接,下桿里端和可上下滑動的下盤鉸接。各桿和各盤鉸接的方法與現(xiàn)在通用的方法一樣。在頂盤和下盤之間有可上下滑動的上盤和中盤。拉桿的上端與上盤鉸接,上盤受到主壓簧向上的作用力。拉桿的下端與下桿相連接,這種連接可以是拉桿與下桿相鉸接,也可以是拉桿在下桿的滑道中可滑動一段距離并可相對拉桿轉動,還可以是拉桿鉸接在一個可在下桿上滑動一段距離的滑塊上。拉桿可以是剛性零件,如兩端有孔的連桿或兩端有彎鉤的鐵絲;也可以是柔性零件。如尼龍繩。在下桿上,在拉桿連接處和下盤鉸接點之間的一適當點上鉸接著壓桿的下端,壓桿的上端與中盤相鉸接。壓桿是兩端有孔的連桿。下盤套在滑管上可在滑管上下滑動。滑管可套在主彈簧上,滑管下端有環(huán)形或沿徑向局部分布的內凸臺,內凸臺可通過粗傘桿,但不能通過主壓簧的下端或套在主壓簧下端的內(外)擋套。
主壓簧可以是一根壓縮彈簧;也可以由互相套著的兩或三根彈簧串聯(lián)組成,如壓簧與拉簧串聯(lián)或壓簧、拉簧、壓簧相串聯(lián)連接。由多根彈簧組成一組的主壓簧還相當于一根壓簧的性能,但能在較短的軸向長度內增多主壓簧的圈數(shù),使主壓簧最大工作彈力與傘張開后的工作彈力之間的差值小一些。主壓簧還可以由兩或三根套著的壓簧并聯(lián)組成,由于可用較細的簧絲,也可增多彈簧圈數(shù)。
在主壓簧縮短后,當主壓簧下端的彈力通過合傘掛勾作用在細傘桿上時,傘有張開的趨勢,當開傘掛勾脫勾后,主壓簧推動上盤和拉桿上移,拉桿拉動下桿向上,傘張開,傘張開后下桿與細絲桿之間夾角或成直角或成與90°角相差不多的鈍角或銳角。當合傘掛勾脫勾后,主壓簧下端推動滑管和中盤下移,主壓簧下端的彈力通過壓桿作用在下桿上,與拉桿作用在下桿上的力形成使下桿向合攏方向轉動的力偶,下桿向下轉動,傘閉合。這樣通過改變主壓簧下端的受力零件來實現(xiàn)傘的開、合動作。而且在傘張開的過程中主壓簧下端(指向外作用彈簧力的點)的位置相對細傘桿基本保持不動。(幾毫米左右的空行程運動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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