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纖維增強的塑料結構的改進無效
| 申請號: | 85101543.3 | 申請日: | 1985-04-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472C | 公開(公告)日: | 1996-08-07 |
| 發明(設計)人: | 拉德萬;威利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威景鐵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J5/08 | 分類號: | C08J5/0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羅才希 |
| 地址: | 英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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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纖維 增強 塑料 結構 改進 | ||
1.一種制備滲透性薄片狀纖維結構的方法,所說結構是由20%至60%具有彈性模數高于10,000兆斯卡的玻璃纖維和40%至80%以重量計的全部或大部分未固結的具有直徑大約1.5mm的熱塑性和/或熱固性顆粒塑性材料,該方法的特征在于將長度介于7和50mm之間的單根的增強玻璃纖維和顆粒塑性材料生成的泡沫水懸浮液放置在帶有小孔的裝置中并將其瀝干而生成網膜,然后該網膜再進行粘結處理使纖維和塑性材料粘結在一起成為透氣薄片狀纖維結構,其中顆粒塑性材料保持其顆粒形式并分布于整個結構中。
2.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塑性材料包含有短的塑性材料纖維。
3.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顆粒成分是熱塑性材料,而且是通過充分加熱結構進行粘結處理,使熱塑性材料在貼近其表面的顆粒與纖維互相熔合的。
4.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粘結處理包括使用粘結劑于結構中。
5.按照權利要求4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粘結劑是聚乙烯醇、聚乙酸乙烯酯、羧甲基纖維素或淀粉。
6.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增強玻璃纖維,其直徑為13微米或小于13微米。
7.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熱塑性材料包括顆粒狀的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或聚氯乙烯。
8.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液態熱固性樹脂進一步涂覆或浸漬薄片狀結構。
9.按照權利要求8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熱固性樹脂包括酚醛塑料樹脂和聚酯樹脂。
10.按照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纖維結構中所含的塑性材料全部是熱塑性材料,而且結構是在壓力下加熱與冷卻下進行固結的。
11.按照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薄片再加熱并模壓成預定的形狀。
12.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方法制得的滲透性薄片狀纖維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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