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河道清污車有效
| 申請號: | 202320953759.6 | 申請日: | 2023-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9470872U | 公開(公告)日: | 2023-08-04 |
| 發明(設計)人: | 于磊;孫長青;王健鑫;南富惠;趙晨 | 申請(專利權)人: | 于磊 |
| 主分類號: | E02B15/10 | 分類號: | E02B15/10;B63B35/32 |
| 代理公司: | 杭州寒武紀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3271 | 代理人: | 張芝媛 |
| 地址: | 300000 天津***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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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河道 清污車 | ||
1.一種河道清污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礎組件(100),所述基礎組件(100)包括支撐部(110)和清污部(120),所述清污部(120)設置在所述支撐部(110)上;
歸攏組件(200),所述歸攏組件(200)包括范圍調節部(210)和更換部(220),所述范圍調節部(210)設置在所述支撐部(110)上,所述更換部(220)設置在所述范圍調節部(210)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河道清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110)包括船體(111)、第一支架(112)、太陽能電池板(113)和蓄電池(114),所述第一支架(112)固定在所述船體(111)的上表面上,所述太陽能電池板(113)和所述蓄電池(114)均固定在所述第一支架(112)上,所述太陽能電池板(113)和所述蓄電池(114)電性連接在一起。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河道清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110)還包括護欄(115),所述護欄(115)固定在所述船體(111)的上表面上。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河道清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污部(120)包括電機(121)、連接軸(122)、鏈條傳動件(123)、傳動輥(124)、板式傳送帶(125)、車輪(126)、第二支架(127)和收集箱(128),所述電機(121)固定在所述第一支架(112)上,所述第二支架(127)固定在所述船體(111)的上表面上,所述車輪(126)的輥軸轉動設置在所述第二支架(127)上,所述車輪(126)的輥軸一端和所述電機(121)的輸出軸固定在一起,所述傳動輥(124)的輥軸轉動設置在所述第一支架(112)上,所述傳動輥(124)設置有兩個,所述板式傳送帶(125)傳動設置在兩個所述傳動輥(124)上,所述收集箱(128)固定在所述船體(111)的上表面上,所述傳動輥(124)的輥軸和所述車輪(126)的輥軸通過所述鏈條傳動件(123)傳動連接在一起,所述板式傳送帶(125)和所述收集箱(128)相對應設置,所述電機(121)和所述蓄電池(114)電性連接在一起。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河道清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箱(128)上開設有溢水孔(129),所述溢水孔(129)線性等距的設置在所述收集箱(128)上。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河道清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范圍調節部(210)包立柱(211)、滑套(212)和第一鎖緊件(213),所述立柱(211)固定在所述船體(111)上,所述滑套(212)滑動套設在所述立柱(211)上,所述立柱(211)上軸向等距的開設有多個螺紋槽(214),所述第一鎖緊件(213)螺紋貫穿所述滑套(212),所述第一鎖緊件(213)的端部同樣螺紋在所述螺紋槽(214)內。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河道清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更換部(220)包括連接柱(221)、擋板(222)、滑塊(224)和第二鎖緊件(225),所述連接柱(221)固定在所述滑套(212)的外壁上,所述滑塊(224)固定在所述連接柱(221)上,所述擋板(222)上開設有滑槽(223),所述滑塊(224)滑動插設在所述滑槽(223)內,所述第二鎖緊件(225)螺紋貫穿所述擋板(222),所述第二鎖緊件(225)的端部同樣螺紋在所述滑塊(224)內。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河道清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更換部(220)還包括把手(226),所述把手(226)固定在所述擋板(222)的上表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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